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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政务公开专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来源:茶陵县政务服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加强政务公开专区(窗口)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 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保证各项 工作规范、髙效、有序地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的选派调整、 工作调度和管理考核。

第二条 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得进 行频繁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集体讨论后确定。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三会”职能,具体承担以 下职责任务:

1. 会答。认真、耐心回答企业和群众“问政” “问策”“间 事'’等方面的问题,较好发挥引导服务、解疑释惑、一次性告 知等作用。

2. 会查。对企业和群众需要查阅、获取的政策文件,善于 登陆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进行检索,或利用现有资料进行查 找,对检索或查找不到的信息,指导其向有权机关提出公开申请。

3. 3.会“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微笑服务、主动服务。

第四条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 要请假的,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时挂牌上岗,穿着统一 配发的制服,不得打瞌睡、串岗聊天,不得用电脑或手机从事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办公区域吸烟、用餐、吃零食等。 

第六条 行政审批服务局将釆取“四不两直” 方式,对值班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暗访督査,发现问题将予 以通报批评,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茶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