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茶陵县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加强河湖管理,根据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精神,《茶陵县把集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经过了初步审查。现根据湖南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河委办〔2019〕3号)要求,对茶陵县把集江的划界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10日
联系电话:0731-22193189
邮 箱:397411943@qq.com
联系地址:茶陵县水利局河长办(邮编412400)
茶陵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