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鼓励服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绩效评价业务服务质量和水平。茶陵县财政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向社会公开优选2021年度财政绩效评价服务中介机构。请有意向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自愿报名原则,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下午5点前,公司法人或公司授权委托人将公司情况介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近三年工作业绩等资料报送至茶陵县财政局三楼绩效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25日,茶陵县财政局将组织审查小组对报名单位的相关资料、办公场所等进行现场审查和评分。审查合格的将优先成为签约单位,名单将于2021年3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县内财政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业务原则上在审查合格单位范围内选择。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谭慧 0731-25237780
茶陵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