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 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农发〔2020〕75 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构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新机制,推进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疫苗资金直接补贴,提高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意识和强制免疫保护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和“自愿申报”原则,现将茶陵县2021年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公示如下,敬请监督。
公示期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7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虚报情况给予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举报方式:文字材料或电话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5222107。
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