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21年5月03日,茶陵县虎踞镇乔下村九女仙路段发生一起二轮普通摩托驶出路外与树木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驾驶员和搭乘人员1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后于5月6日09时死亡,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以下简称茶陵县“5.3”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证据固定、检验鉴定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等情况,分析了事故原因,总结了事故的教训、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当事驾驶人情况
湘BQR961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陈国良,男,现年56岁,汉族,身份证号:43022419650328XXXX,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茶陵县虎踞镇乔下村老屋XXX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事故车辆情况
湘BQR961普通二轮摩托车,三本牌,车辆所有人:陈国良,车辆检验有效期止于2023年2月28日,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当前状态为:正常。
(三)事故当时天气情况及道路情况
1、天气情况。事发路段当时为阴天,白天下午,视线良好。
2、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茶陵县虎踞镇乔下村九女仙路段,该路段呈南北走向,南往茶陵县虎踞镇乔下村村委会方向,北往茶陵县虎踞镇乔下村九女仙寺庙方向,潮湿水泥路面,道路宽4.0米,无道路中心线。由北往南为下坡右弯。
3、事故车辆停放位置。湘BQR961普通二轮摩托车头朝南尾朝北侧立在道路东侧路外,前后轮距道路东侧路边分别为5.8米、5.3米。湘BQR961普通二轮摩托车前盖脱落,前保险杠碰撞变形。
(四)事故伤亡人员核查情况
事故死亡人员信息
死者:陈国良,男,56岁,汉族,身份证号: 43022419650328XXXX,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茶陵县虎踞镇乔下村老屋XXX号。湘BQR961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死者:陈金仔,男,65岁,汉族,身份证号:43022419560105XXXX,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茶陵县虎踞镇乔下村谭家XXX号。搭乘湘BQR961普通二轮摩托车,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05月03日下午,陈国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制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湘BQR961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陈金仔从茶陵县虎踞镇乔下村九女仙寺庙出发,驶往虎踞镇乔下村老屋组。17时10分许,陈国良驾车由北往南行驶至茶陵县虎踞镇乔下村九女仙下坡弯道路段时,湘BQR961普通二轮摩托车驶出路外与树木相撞,造成陈国良当场死亡、陈金仔受伤经抢救无效于05月06日09时20分许死亡及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2021年05月04日,陈金仔家属向茶陵县110指挥中心报警。
(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
2021年5月4日10时32分,茶陵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2021年05月03日,在虎踞镇乔下村路段有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有一个伤者在攸县人民医院。接警后,110指派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二执勤中队处置,在得知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已经死亡后,事故股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与陈国良及陈金仔家中,并展开勘查和调查。得知陈国良已入棺且已封棺材,陈金仔在攸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且陈金仔不能开口说话。05月06日,得知陈金仔已死亡,办案民警立即赶往陈金仔家中,陈金仔也已入棺且已封棺。
三、事故成因分析及事故性质认定
事发地系山区,截止目前未发现事故目击证人,且陈国良、陈金仔俩当事人均已死亡,俩死者家属都不同意尸检,造成事实无法查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之规定,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分别送达当事人。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此次事故对广大农村摩托车驾驶员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发人警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认真剖析,攻克“重点”。在认真分析当前电动车、摩托车管理形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将电动车、摩托车作为重点整治对象,细化整治措施,务求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求全体民辅警继续保持和发扬工作斗志和优良作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投入到整治行动中,坚持“违法必纠”原则,打消违规不受罚的侥幸心理,确保整治行动有序进行。
针对辖区主要路口、主要道路、繁华路段采取“固定岗查处、巡逻岗查处、突击整治”等方式拉网式密集管控,加大电动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横穿道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多人骑乘、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乱停乱放、逾期未检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做到“见违必纠、违法不过岗”,迅速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二、紧盯重点,宣教结合。一是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尤其是公路沿线、农村地区,无论是责任者还是受害方,在交通事故中都充当着主要角色,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心向农村地区平移。借助村支两委的力量,以村委办事大厅为平台,以老年节等为契机,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向老年群众和留守儿童进行广泛宣讲。二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社区、学校、农村、单位、外卖快递企业以及电动车、摩托车集中停放点,向社会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为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三是充分借助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大理交警广播、LED显示屏、交通安全宣传车等,向社会发布电动车、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以案说法,向广大群众告知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参与交通。
茶陵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21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