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农业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精准选择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和参与实施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切实推进我县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根据湘农联【2021】8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遴选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农业经营主体5家(龙头企业3家、合作社2家)。具体条件如下:
一、遴选主体条件
(一)特色产业鲜明。2021年省重点项目只支持“一特两辅”(茶叶、黄牛、油茶)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优先发展。
(二)不予重复支持。在2020、2021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三)带贫成效显著。龙头企业在2020年底前带动贫困人数1000人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带动贫困人数150人以上,其中帮扶形式为就业帮扶的需按3万元/年工资折算成带动1 个脱贫人口。
(四)行业地位领先。龙头企业应在县内“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中是领军企业;合作社应在县内有示范带动的合作社。
(五)具备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在脱贫攻坚期间,凡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被发现问题的企业不予申报。
二、遴选主体程序
(一)主体申请。带贫主体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对照省、市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通知文件要求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请。
(二)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的带贫人数、履行帮扶义务情况、行业地位、产业发展潜力、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判,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上报截止时间:2021 年9月 17 日 18 点之前。
地点: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二楼农业产业发展股(215 室),
联系人:肖运喜 13762340336
谭华 15073342182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