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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72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10月22日,攸县报告一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检测者,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排查和管控来(返)茶人员。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严格摸排与管控来(返)茶人员,凡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来(返)茶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当日推送的电话大数据,及时精准清零,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

二、严格公共场所出入管理。全县所有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及商场、超市、火(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两码一测”、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经营单位、居住点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主动加强涉疫人员排查,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全员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居民要主动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外出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时刻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详细活动轨迹,一旦发现轨迹交集,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单位和社区(村)。

四、加强哨点监测预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开展预检分诊,执行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要求,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患者需在隔离病房留观;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药店要严格落实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菌素和抗病毒药品的信息登记、报告等工作,相关乡镇(街道)要做好追踪管理。

五、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防控责任,对不认真履职尽责、造成防控工作被动的公职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等破坏防控大局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3日

来源: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茶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