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告〔2021〕48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精准核实生猪等屠宰企业信息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湖南金森农林牧生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依法予以公告注销。
序号 | 定点屠宰代码 | 企业名称 | 法人 代表 | 屠宰品种 | 地址 | 批准号 | 发证日期 |
1 | B08060802 | 湖南金森农林牧生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彭学明 | 生猪 | 茶陵县湖口镇石井村 | 茶政函[2017] 45号 | 2017年 11月1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被注销生猪屠宰资格企业,禁止从事生猪屠宰生产经营活动。对不履行本公告精神,继续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县农业农村部门将一律按照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