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茶农财联字[2021]7号)和《关于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按文件规定提取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大户向乡镇(街道)申报,经乡镇(街道)审核择优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现场验收确定:30个双季稻示范户,60个200-500亩种植大户,30个500亩以上大户和20个二十佳大户,共140个种植户符合补贴条件。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户以及拟发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茶陵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2日
联系电话:茶陵县农业农村局(0731-25222960)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