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结余资金用于龙华生态农牧养殖场的请示>的批复》(株农函【2021】9号)文件精神,2021年12月16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合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县财政局组成验收核查组对龙华生态农牧养殖场进行了核查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敬请监督。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给予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举报方式:文字材料或电话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 25222107。

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