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1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茶陵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4月8日第6次)以及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21年7月9日第48次)精神,茶陵县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茶陵县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的宏鑫老年服务中心已依法收为国有,作为茶陵县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业务用房。原宏鑫老年服务中心的土地、房屋和地上附着物已转至茶陵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现我局依法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相关单位及利益关系人对此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
受理部门:茶陵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资源保护科
联系电话:13907412987
茶陵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