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为实现退役军人精准画像、精准施策、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即日起在全县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4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采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对象
(一)茶陵籍的退役军人
(二)其他优抚对象(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四、个人准备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 个人1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
(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
(5)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因公伤残人员证、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证。
(6)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7)立功受奖证件;
(8)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其他说明
此次建档立卡工作截至2022年4月30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建档立卡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茶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