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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公告

来源:茶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为实现退役军人精准画像、精准施策、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即日起在全县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4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采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对象

(一)茶陵籍的退役军人

(二)其他优抚对象(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四、个人准备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 个人1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

(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

(5)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因公伤残人员证、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证。

(6)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7)立功受奖证件;

(8)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其他说明

此次建档立卡工作截至2022年4月30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建档立卡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茶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