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一改办〔2022〕7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茶陵县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暨“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茶陵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托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在全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暨“综合窗口”改革,加快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部门限时办结、统一窗口出件、全程电子监察”审批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受审分离,促进政务服务工作提速增效,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二、工作目标
以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三化”工作为基础,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门办、一窗办、一号办”的综合服务。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肖立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罗华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胡志勇 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
成 员:县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茶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肖建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窗口”改革日常工作。
四、改革内容
(一)优化前台受理窗口设置,采取“综合窗口”加“服务专区”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前台受理窗口。
1、“综合窗口”设置
(1)综合受理窗口。打破部门界限和行业限制,设置综合受理窗口12个,原则上,除人社、公安、税务、不动产登记、市政公用服务、工程建设审批、婚姻登记、商事登记、惠企政策兑现等事项外,其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跨省(域)通办”事项全部进驻“综合窗口”,实现事项办理“多窗变一窗”、窗口服务“专科变全科”。设置物料流转员2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三化”后事项办事指南要求进行受理收件、初审。即办件由审批单位授权前台窗口人员当场办结,承诺件由前台窗口人员通过统一受理平台或物料流转员推送至相关单位后台审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2)综合出件窗口。设置2个综合出件窗口,综合窗口受理的承诺件在后台审批办结形成的证照、批文等资料,统一由综合出件窗口负责发放。
2、审批服务专区设置
(1)商事登记、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专区。设置商事登记、惠企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提供企业登记、印章制作及备案、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及公积金登记、惠企政策兑现等“一站式”服务。
(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要求,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受理窗口,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立项规划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市政公用报装一体化、工程报建核费、计费等服务。
(3)不动产登记、市政公用服务专区。设置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和市政公用服务专窗,提供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网络通讯和有线电视开户、过户、缴费等服务。
(4)人社、公安、税务审批服务专区。设置人社、公安和税务综合受理窗口,分别提供人社、公安(含交警)、税务等部门业务的综合服务。
(5)婚姻登记服务专区。提供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等服务。
(6)24小时自助服务区。将各部门查询、打印和简单事项申报服务入驻24小时自助服务区,通过自助终端,实现24小时自助查询、自助打印、自助网上申报等服务。
(二)精简规范前后台审批人员入驻
1、前台受理人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配备,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予以解决,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服务专区人员。服务专区人员由各部门派驻,具体人数按综合受理原则精干高效配置。
3、即办件审批人员。对不宜授权前台综合受理人员直接办结的即办件,相关审批单位人员要“应进尽进”,确保审批事项高效快速办结。
4、承诺件审批人员。除勘察、测绘、调查等外勤人员外,其他与入驻事项相关审批人员均按照“应进尽进”原则集中入驻,确保一站式服务。
5、首席代表。各单位应在入驻人员中明确一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全职负责本单位入驻政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不得兼任本单位其他工作。
(三)受理办件平台搭建
与第三方技术公司开展技术合作,搭建茶陵县“综合窗口”受理办件平台,对茶陵县可办事项系统性梳理并维护至“综合窗口”受理办件平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平台模块化受理的提示进行办件材料收集,受理收集后平台对部分办件信息、申请材料等要素进行预检、核验,无问题后推送至后台审批办理,实现前台“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办结的效果。于此同时,“综合窗口”受理办件平台能与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对接使用,实现“好差评”等设备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满足省、市对县政务大厅数据考核要求。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梳理“综合窗口”政务服务事项(2022年6月27日--2022年8月10日)。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导,统一从省政务一体化平台调出各单位事项进行系统性梳理,提出入驻“综合窗口”事项清单,交各入驻单位审核授权。各入驻单位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的人员对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认为不能入驻“综合窗口”的事项必须出具情况说明,提交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
(二)入驻“综合窗口”事项流程再造(2022年8月15日--2022年9月25日)。各入驻单位根据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三化”后事项要求,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联系第三方技术公司,各入驻单位全力配合,按照政务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次数”四减原则对入驻事项的审批要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审批时限等要素进行全面精简,并通过系统进行统一设置。
(三)完善“综合窗口”事项办事服务指南(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30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将群众可办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等要素附规范表格和示范文本,以清单形式列明,整理形成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统一对外发布。
(四)组织“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2022年11月1日起持续进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开展“综合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各入驻综合窗口单位,根据入驻综窗事项特点,安排专人对综窗前台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做好“综合窗口”人员授权工作(持续进行)。对即办件,入驻综合窗口各单位应向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充分授权,保证即来即办。对承诺件,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各单位收件要求,通过统一受理平台受理,推送至后台办结,再经综合窗口前台向申请人出件。
(六)实现前台后台受审分离(持续进行)。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依据“一窗受理”系统,开展受理事项申报材料规范性审核,做好综合受理收件和材料移交等服务。后台审批人员负责做好办理事项的审批办结工作,及时推送审批结果,实现前后受审分离、各环节有序衔接。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抓好贯彻落实。要安排专人加强与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综合窗口”改革扎实有效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入驻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消极懈怠导致改革进度严重滞后的,要进行通报。
(三)严格考评考核。综合窗口改革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的改革协调配合度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作为2022年全县各单位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注:1、各入驻单位按要求将入驻“综合窗口”单位对接人员情况表(附件2)填写完整,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加盖公章后,于6月24日前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汇总。(联系人:陈田清,电话:18797427716,邮箱:790886454@qq.com:)
2、各入驻单位按要求将入驻“综合窗口”事项梳理表(附件3),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8月5日前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汇总。(联系人:陈田清,电话:18797427716,邮箱:790886454@qq.com)
附件:1、茶陵县入驻“综合窗口”单位名单;
2、茶陵县入驻“综合窗口”单位对接人员联系表;
3、茶陵县入驻“综合窗口”事项梳理表;
4、茶陵县“综合窗口”改革事项办事指南填写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茶陵县新闻出版局 | |
2 | 茶陵县教育局 | |
3 | 茶陵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
4 | 茶陵县民宗事务局 | |
5 | 茶陵县民政局 | 婚姻登记事项入驻专区 |
6 |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 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入驻专区 |
7 | 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入驻专区 |
8 | 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 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入驻专区 |
9 | 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事登记事项进入驻专区 |
10 | 茶陵县司法局 | |
11 | 茶陵县财政局 | |
12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 |
13 | 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 |
14 | 茶陵县水利局 | |
15 |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 |
16 | 茶陵县商务和粮食局 | |
17 | 茶陵县文旅广体局 | |
18 | 茶陵县卫生健康局 | |
19 | 茶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20 | 茶陵县应急管理局 | |
21 | 茶陵县林业局 | |
22 | 茶陵县医疗保障局 | |
23 | 茶陵县金融办 | |
23 | 茶陵县档案局 | |
24 | 茶陵县烟草专卖局 | |
25 | 茶陵县气象局 | |
26 |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27 | 茶陵县残联 | |
28 | 茶陵县移民事务中心 | |
29 | 茶陵县统计局 | |
30 | 茶陵县保密局 | |
31 | 茶陵县消防大队 | |
32 | 茶陵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填报单位(盖章): 责任领导(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入驻事项编码 | 入驻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办件类型 | 备注 |
例 | 茶陵县XX局 | 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编码 | 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名称 | 行政许可/确认/处罚....等类型 | 即办件/承诺件 | |
1 | ||||||
2 | ||||||
3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