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茶陵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并于2022年8月15日-19日,分成三个核查组对各乡镇上报的存栏生猪300头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将实施方案及核查合格名单公示如下,敬请监督。
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3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给予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举报方式:文字材料或电话举报。
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 受理电话:25222107。
茶陵县财政局办公室,受理电话:25222794
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