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8-2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ZZCLDR—2022—01008
茶政办发〔2022〕74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县直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职转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梳理出《茶陵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