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文关于印发《株洲市贯彻落实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株突环改〔2022〕2号)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砂石土矿越界开采、生态破坏问题近期网络舆情反应较多,虽然大都采取一些措施,后续仍需加强处理和舆情管控。
责任单位:茶陵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违法采矿行为查处到位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整改措施:1、全面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2、坚决查处违法采矿行为;3、大力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整改效果:
(一)全面完成了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省厅批复了《茶陵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其中规划中10个开采区块面积均在0.1平方公里以上,设计生产能力全部达到50万吨/年以上;规划面积不低于0.1平方公里的开采区块占总数的100%,生产规模30万吨/年以上的砂石土矿占总数的比例也达100%。
(二)坚决查处违法采矿行为。开展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矿产资源领域的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行为,近年来共查处并结案矿产资源违法案件45起。
(三)大力推动矿业绿色发展。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落实了年度生态修复验收工作;我县有6家矿山完成了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2家矿山正在编制,4家矿山开展了生态修复年度验收。此外,已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矿山有6个,已备案的5个,正在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矿山有5个,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且入库的矿山有1个,正在进行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有4个。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7日
受理部门:茶陵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1-24213713
联系地址:茶陵县自然资源局403室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