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8-0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近年来,茶陵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底线,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生产、监管两端发力,创新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实效,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稳步发展。自2020年启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来,茶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创建工作要求和标准,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强化监管执法为手段,有序推进,逐一落实,推动农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全县农产品实现了从“增量”到“提质”的转型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零投诉的良好局面。根据《茶陵县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茶政办发〔2021〕18号)精神,依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我县就创建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和总结,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茶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农产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为组长,农业、市监、发改、财政、公安、畜牧水产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茶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茶陵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组织保障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茶陵县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规定》和《茶陵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
3、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逐年增递,达5%。
4、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绩效考核,省农安县创建方案明确考评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5、县委、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6、县乡两级每年制定详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落实。
7、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创建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0以年来,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品质提升经费共556.23万元。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创建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2020年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经费83.2万元,2021年财政预算经费164.57万元,2022年预算经费308.46万元,经费预算逐渐增长。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9、茶陵县各个乡镇(街道)每年度对所属管辖区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底,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经核实对正常运行的主体建立主体监管名录台账。目前,全县160家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1家农资经营店,144家规模养殖场、2家畜禽屠宰企业、83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全部纳入了监管名录,县乡两级同时对其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管。
10、茶陵县对纳入监管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100%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各职能部门大力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11、县乡两级对纳入监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大户以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的方式开展质量安全和标准化技术等培训,县乡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主体责任宣传告知到位,告知率和培训率达100%。
12、县乡两级监管部门每年度要求主体自主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指导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并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13、茶陵县屠宰企业均建立了肉品流向登记制度,并派专人进行定点监管,从生猪进场到肉品流向均有完整记录,实现可追溯管理。
14、2019年以来,茶陵县通过省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扶持和推动了一批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标准化自检室,自觉开展上市产品检测工作;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均能自觉落实产品自检和委托检测制度。
15、县畜牧水产部门驻场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建立了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16、农产品收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均建立了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合机制,共同对相关企业和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严格督促相关企业和市场主体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17、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了病死动物安全处理规定,建立了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
18、茶陵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建立了监管名录台账和制度,登记备案,其中农资门店111家,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83家。
19、茶陵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并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投入品中队开展日常巡查执法;探索建立了废弃物收集处理及无害化处理措施,出台了《茶陵县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办法》。
20、茶陵县目前有9家限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证照、经营台账、制度齐全,并规范落实实名购买制度;县内24家兽药经营店经营规范,未发现销售违禁药品;相关部门经常开展不定期检查执法和规范经营宣传指导,未发现养殖环节自配料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添加剂。
21、规模以上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全县建立了多家农资配送网点,与基地直接签订合同开展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专业服务。集中配送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
22、111家农资经营店已纳入中国农药监督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实现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
23、县农业部门制定了农业投入品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生产基地、农资店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和指导;监督禽畜水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辖区内暂未发现非法添加行为。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24、县农业农村局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制定年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检测对象覆盖了所有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批发、零售市场;全县每年度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10000批次以上,完成定量检测指标符合省、市任务要求;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均能通过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部门、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落实上市产品合格制度。
25、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照机构队伍、职能职责、设施设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五个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部落实到位,负责辖区内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督巡查、抽样检测、标准化技术指导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各个乡镇(街道)每年度都能超量完成县级下发的定性检测批次任务。
26、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开公布。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27、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畜牧水产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先后落实开展“利剑”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检查、“治控促”三年行动、春季农资打假、“瘦肉精”专项整治、特色农产品风险排查整治等工作,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零售市场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8、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市监、畜牧水产等部门依法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了100%。
29、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茶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制度》、《茶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办法,建立了联合办案、案件协查等监管机制。
30、县食安委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建立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平台。
31、茶陵县自创建省农安县以来,农产品省市级抽检合格率均达99%以上,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32、制定了《茶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33、县环保局对我县产地环境开展年度监测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对产地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和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畜禽粪便污染开展专项防治治理。
34、为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早在2017、2018年茶陵县委、县政府就先后出台了脐橙、茶叶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21年制定出台了《茶陵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规划(2021-2025)》,立足茶陵优势产业,加快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园区产业逐渐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产品的良种化、生态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
35、在已有地方标准《茶陵紫皮大蒜生产技术规程》的基础上,于2020至2022年先后制(修)定了涵盖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等14项主导和特色产业地方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体系日趋完善,标准入户率100%。
36、积极组织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控工作,实行精准、低毒施药,2022年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6万亩,绿色防控面积39万亩,农药使用量逐年减量;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生产、施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提升耕地质量、化肥减量增效、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措施。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4.61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1.6%,实现化肥减量95.31吨。推广应用施用商品有机肥0.9万吨,应用面积达7.4万亩。积极推行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兽药减量等技术,指导企业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示范带动全县主体标准化生产。
37、建设涵盖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创建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5个,鼓励3家主体申报创建省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培育了4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个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1个省级绿色食品示范基地。
38、引导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积极申报“二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定了补贴奖励机制。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全县绿色食品认证突飞猛进,2020至2022年申报认证通过率比上年增长2倍以上。至2023年7月,全县绿色食品达67个,有机食品3个,“二品一标”种植面积达到总播种面积的40%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39、《茶陵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明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农业执法等部门机构,职责清晰明确。县政府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配备完善工作人员、购置检测仪器设备、核定工作经费,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实现了县乡联动、全面覆盖、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40、《茶陵县乡镇(街道)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明确规定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县农业农村部门早在2016年起就按照“五个规范化”要求对16个乡镇监管站开展规范化建设,各乡镇配备了2名监管检测人员,具有独立的检测室,配备了检测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巡查检查、学习培训、信息上报考核奖惩等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工作开展顺畅,并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示范站8个。
41、建立落实了以乡镇网格长为首的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主体内部质量控制员的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职能。县乡级建立网格化管理示意图,全面掌握全县网格化监管对象;各乡镇按照属地责任管理制度,分级明确片区监管责任人,确保范围清晰、管理便捷、全面覆盖。目前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落实到位。
42、早在2011年我县农技体系改革时已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机构成立,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机构,拥有标准化验室556平方米,配置气相色谱仪等各种先进检测仪器设备34台套,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名,定期开展农残速测等工作,年定性检测能力9000个;畜禽水产品检测由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承担,年检测能力达4000个,“瘦肉精”检测、动物免疫效果评估及常规的病原学检测工作落实到位。
43、《茶陵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成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明确了职责职能,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44、县编办批复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检验检测中心等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机构,乡镇也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各部门职责职能明确,管理运行规范,制度健全,运行良好,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及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45、县乡两级抽样、检测、执法、追溯等工作设施设备完善,具备开展监管、执法和检测工作基础条件,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46、制定了年度质量安全工作培训计划;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下乡指导、一对一传教等各种方式对县、乡、村三级监管检测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人员进行线上、线下技能培训;并充分利用部、省举办的农产品相关知识培训班,完成对全部监管人员的再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接受集中专业培训40学时以上。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47、建立健全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宣传,严格执行到位。
48、县乡两级签订责任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茶叶、脐橙、冷链等协会组织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49、自2019年我县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项目建设以来,全县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国家和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指导和监督其在平台内做好企业和产品“身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诚信制度,实行产品包装赋码标识,实现了农产品来源可追溯管理。为进一步推动产品质量追溯全域化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在2019年就出台了《茶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各项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实施意见》,率先落实国家省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四挂钩”要求。目前全县有160家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国家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平台;73家生产经营主体,144个优质农产品纳入了省“身份证”管理信息平台并已100%落实产品赋码追溯;98家生产经营主体主动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制度,2022年度内累计开具合格证17万张。同时,我县在2020年至2021年先后培育了12家县级追溯示范点,4家市级两证加追溯示范主体,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示范基地。全县追溯管理模式日趋成熟稳健,农产品基本实现全域化追溯管理。
50、积极组织我县优质特色农产品参加各大农博会、交易会,设立产品推介专场,推进产销对接;通过加强巡查监管、强化技术指导、有奖举报等多种措施,强化对分散农户和收贮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51、2020年至2022年,部、省、市各级对我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本级组织质量监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
52、本县在近三年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未发现有禁限用农药使用情况,包含禽畜水产产品禁用药物。
53、通过走访群众和问卷调查,我县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在90%以上。
54、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茶陵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实施方案》《茶陵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重要文件,清晰明确了县级各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要求,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55、早在2016年茶陵县农业农村局与茶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行文《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对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管理中已明确要求包装标识、产品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产地来源等。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茶陵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对生产主体和市场主体同时做出明确要求,上市产品必须履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要求。全县积极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推广使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三码合一”模式,目前已有98家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制度,年内累计开具合格证 17万张以上。
56、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要求,全县16个乡镇(街道)以分管领导为网格长,明确了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225个涉农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全部职责到人,建立了网格化监管示意图和管理制度上墙,设立监管(协管)人员和监管主体台账,确保了范围清晰、主体明确、管理便捷、全面覆盖。监督巡查、抽样检测、标准化技术指导、追溯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顺利。对监管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强化对重点产业、重点主体、重点监测品种的监督管理,实现监管信息公开。
57、自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以来,茶陵县全面建立和不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级设立了检验检测中心,拥有标准化验室556平方米,配置气相色谱仪等各种先进检测仪器设备34台套,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名,实验室场所条件、技术力量、仪器设备、耗材等均满足标准条件,于2021年12通过“双论证”检测能力验收合格。全县16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室,配置完善检测设备,培训专职检测人员,每年完成快速检测任务600至1000批次,全县年度内完成总数不少于12000批次。2020年我县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在16个乡镇(街道)建立标准化检验检测室,县乡两级监管、检测和执法硬件设施和技术装备全面更新和完善,配备了综合一体速测设备、前处理设备、手持智能终端等仪器装备。每年组织1至2次监管检测人员开展业务专题培训,举办检测开放日等活动,不断强化和提升了监管检测服务水平。
58、茶陵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开展顺利。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全部配备酶抑制速测设备,日常开展农残快速检测。突出重要时段、重点产品、重大活动,加大抽检范围和频次,规范抽检程序和出具速测结果,及时公开、上报监测信息。2020至2022年,我县每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其中定性检测年均完成15000批次左右,合格率达99%,完成定量检测600批次,合格率98%以上。2023年,涉及豇豆种植的7个乡镇(街道)针对辖区内豇豆农残问题开展了重点治理,严格监管豇豆农药使用的规范性,对每家豇豆种植户的上市产品至少开展了2次速测,确保质量合格流入市场。
59、启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项目以来,茶陵县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每年组织乡镇专干、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创建工作培训学习、座谈交流,在基地大力宣贯农安法、农安制度、标准化建设、品牌创建、绿色防控等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让全县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全县上下形成了强烈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良好的创建氛围。
近年来,茶陵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发生因本地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连年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社会满意度较高。根据《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对工作考核涉及的50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为98分。
二、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全力落实党政同责,组织保障不断加强。一是坚持党政同责。我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茶陵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与乡镇党政一把手签订了《工作责任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工作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党政同责保障机制,确保具体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监管格局。二是强化联动机制。县乡两级、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做到工作有主心、实施有专责、创建有实效,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稳中有序,实施创建工作全县“一盘棋”整体推进。三是保障资金到位。近年来,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建设、品牌创建、产地环境治理等经费一并纳入财政预算并正在以每年追加的形式予以保障。2020年至2022年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经费财政预算总计556.23万元,全力确保了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二)努力夯实能力建设,监管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建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原则,我县县级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要求,全县16个乡镇(街道)以分管领导为网格长,明确了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225个涉农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职责到人,确保了范围清晰、主体明确、管理便捷、全面覆盖。近年我们不断加强乡镇基层监管站的规范化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完善设施设备、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培养了一支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高的监管队伍。目前,全县乡镇级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已创建8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监督巡查、抽样检测、标准化技术指导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顺利。二是强化监管、检测、执法三位一体机制。在强化监管、检测和执法能力的同时,我们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探索建立健全县乡共管和横向协作机制,如县乡两级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追溯衔接机制,与市监部门建立产品合格准入、联合执法机制,与检察院建立“检察官+监管员”创新机制,信息共享、交流共商,不断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三是提升质量检测服务水平。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培训和一对一指导等多渠道开展检测技术学习培训。县乡两级检测员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帮难解疑,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和服务技能,2021年底,我县县级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检测能力考核验收。
(三)强力压实监管责任,风险隐患不断降低。一是建立监管主体名录。全县160家农产品种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1家农资经营店,144家规模养殖场、2家畜禽屠宰企业、83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全部纳入了监管名录。县乡两级同时对其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管,规范主体生产行为。二是加大宣传培训。组织基层监管员入基地、进农户、告摊贩,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巡查检查、科技下乡、媒体报道、微信互动等多方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宣传培训。初步统计近三年来,我县宣传范围乡镇全覆盖,共举办专场活动20余次,印制宣传手册26000份、宣传户数600余户,培训3000人次,接受咨询400余条,大大提升了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群众安全健康消费意识。三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规范经营,将农药经营许可单位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实行备案管理,并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登记制度、限用农(兽)药实名登记制度,同时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优质农资供应量占全县市场份额的70%以上。四是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全程质量管控。严格监督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公开承诺制、生产记录、用药用肥安全、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上市、产品质量可追溯等制度;落实主体针对不合格样品,我们第一时间追溯到生产主体,开展跟踪巡查,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并切实督促主体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
(四)着力完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一是编制地方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我县在巩固2019年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发展方针,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建设上持续发力。2021年茶陵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农业专家启动编制包括粮油、蔬果、茶叶在内等14项地方主导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产销行为,严格生产过程质量管控,逐步实现地方农产品生产全程有标可依。经过专家们近一年的努力,编修工作已完成初稿,等待专家评审,后期将发布和推行推广。二是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主要农作物实施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安全、高效、实用绿色生产技术,全面推行健康养殖技术和农兽药、化肥减量施用。2021年以来全县完成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6万亩,绿色防控面积39万亩,覆盖率达46.5%;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4.61万亩次,覆盖率91.6%,推广应用施用商品有机肥0.9万吨,应用面积达7.4万亩,实现化肥减量95.31吨;主要农作物化学农药使用量376.6吨,较2021年减少1%以上。三是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全县打造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以上,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以上,创建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4个,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3个,1个省级绿色食品示范基地。今年,我们还鼓励和指导湖南龙灿茶叶、龙华农牧生猪、株洲顺丰鹅业3家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创建省级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全县农产品正在实现从“增量”到“提质”的转型升级良好趋势。
(五)大力开展专项治理,生产行为不断规范。一是强化治理手段。我县通过大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治控促”三年行动、豇豆农残攻坚治理、扫雷行动、春季农资打假等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治理措施和手段,严厉防范和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重点围绕农兽药经营主体合法资质、购销台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生产经营主体农事生产记录、规范用药用肥等突出问题展开突击式巡查检查。尤其是针对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情况予以重点治理。二是扩大治理范围。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各个环节质量安全加强管控,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控制度,落实质量承诺、用药规定、农事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管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扼杀在源头。三是突出治理实效。全程监管、重拳出击、严格执法,2021年至2022年我县各项专项行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06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47家次、监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460家次,发现整改问题15例。查获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案件26例,结案率100%,共处罚金14.4万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升。
(六)齐力推行追溯管理,诚信品牌不断涌现。我县确立了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与品牌创建“齐步走”的发展思路,坚持以溯源为抓手,着力提升农产品品质,依靠品质树立品牌,借助品牌打开市场的战略思维。一是推行追溯管理平台应用。全县包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湘赣红、“一县一特”、龙头企业、“二品一标”在内的160家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信息平台,73家规模以上主体144个优质农产品纳入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信息平台并100%落实产品“身份证”赋码标识,98家主体自主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管理要求,两年内累计开具合格证17万张以上。全县农产品基本实现了来源可查询、流向可跟踪、生产过程可管控的“两证加追溯”良好局面。二是实施农产品“身份”赋码。依托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我县涌现出了一大批以追溯强质量、因品质强品牌、因赋码强诚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湖南龙灿公司的云阳山茶叶、盛康蜜柚庄园的茶陵蜜柚、石冲脐橙合作社的脐橙等产品因赋码标识,客户拿手机扫码包装上的“身份证”,详细地了解到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对产品质量和品质高度认可,从而带动销路不断扩大,“叶子”“果子”换“票子”的市场目标不断向好。三是培育追溯管理示范主体。为深入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工作,茶陵县率先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实施意见》《关于支持12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建设了一批以茶叶、蔬果等产品为主的追溯管理示范基地,同时引导5家建设条件突出的企业创建2021年市级“两证加追溯”示范主体,培育了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示范基地。茶陵农产品逐步展现出有品质、有“身份”、有市场的新形象。四是打造优质诚信品牌。目前我县已有有机食品3个,绿色食品67个,国家地理证明商标产品6个;培育湘赣红授权企业11家,省市龙头企业52家。“茶陵三宝”(生姜、大蒜、白芷)、脐橙、茶叶、手工红薯粉等多个特色农产品在各大农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崭露头角获得金奖,其品质得到了专家和消费者一致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具体工作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联动机制落实力度不强。市监、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落实还不够有力,联合行动往往局限于一纸文件,开一两次会,缺乏实质长效的联手措施,还未真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联手常抓的强大威力。例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因缺乏长效、完善的联动机制,在召开联席会议或联合发文之后,实质上变为了农业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源头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备案的农资经营主体和种养基地逐年增加,面广、量多。加上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不少是从外地调入农资或农产品,网上购销渠道也十分活跃,更有个别不法商贩直接送货上门,逃避监管,不仅蒙蔽了生产经营主体的眼睛,更加大了部门管控的难度。加上基层监管人手、经费、技术等保障因素的薄弱,致使监管执法措施大多局限于抽样化、应急型、突击式的状态,监管过程不免有漏网之鱼。
(三)分散农户管理模式有待完善。目前,种养基地规模小、散户、小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存在文化水平低、质量安全意识薄弱、自主自律意识差、生产经营不确定性大等因素,无法全面、有效监督管理到位,需要我们积极思考、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探索建立更完善、更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措施对其监管到位,促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四、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推进“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和豇豆农残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主体规范生产经营等专项治理,突出重要时段、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绝不姑息,把隐患扼杀在源头。
(二)持续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认真总结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完成主导和重点产业生产技术标准并在全县推行推广。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力争全县农业标准化实施规模达到农业生产规模的70%以上,标准化基地示范面积达到30万亩。
(三)全面落实质量追溯全域覆盖。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两证加追溯”工作成果,全面推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湖南省应用系统,着重落实“身份证”管理产品赋码标识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追溯服务站主渠道作用和生产经营主体追溯示范点的辐射带动效果,加速实现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全域覆盖。
(四)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将不断加强县乡两级检验检测设备、技术力量的完善和充实,强化基层监管检测技术骨干业务技能提升,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升质量安全服务水平。
(五)积极培育绿色健康优质产品。以更细致、更周全、更专业和更有效的服务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二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支持获证企业创建优质品牌、宣传品牌形象,确保产品质量、提升品牌竞争力。
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指标和内容,我县自评得分98分,符合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要求,现将此自查自评报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联系电话0731-25222960。
中共茶陵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