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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陵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来源: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81号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茶陵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有关事项告如下:

培育任务和要求

茶陵2023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任务为210其中: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70人,培训天数不超过15天(培训学时120学时),项目资金28万;种养加技术能手培训班和乡村治理与社会事业发展头人培训班70名,培训天数不超过7天(培训学时56学时),项目资金各14万元。按照培训任务要求,计划遴选3家不同机构分别承担培训任务(每家机构只能申报一个培训班),具体培训工作按照《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等相关要求实施。

二、申报资质

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较强科技推广和教学能力;

 (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丰富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具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和有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并能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等;

)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每个班须聘请1省级以上专家授课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资金管理规定;

)同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积极配合,并出具承诺书;

 (培训机构须制定安保措施方案。

、申报时间

  2023 9 27 -- 109 日。

四、遴选程序

(一)茶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培训机构公告。

 (培训机构自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机构简介、法人证书、培训资质、师资情况、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案、承诺书、培训业绩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将材料装订胶封一式5送至茶陵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服务与种子管理站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培训机构遴选专家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评分

根据评分结果,初步遴选培训机构,并报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确定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同时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

   1、申报机构根据湘农发〔202381号和湘农发〔202358号文件(见附件2)具体培训要求,针对不同培训班要求陈序培训相关工作,并接受评审专家提问。

2培训机构不得转包、分包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资格,收回培训资金,并报县人社等培训教育主管机构,纳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农业人才培育工作。

      联系人:王志平   联系电话:0731-25222960

联系地址:茶陵县农业农村局2203办公室

 附件1茶陵县2023年高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附件2湘农发〔2023〕81号湘农发〔2023〕58号文件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 9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