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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来源: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高交通管理效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411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主要抓拍违法行为

备注

1

S337 35KM+100m(洣江石良村路段)

违反禁止标线(压线、变道),逆行,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新增

2

G322 1143KM+950m(枣市洞头村路段)

违反禁止标线(压线、变道),逆行,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新增

3

茶陵大道与西环线交叉口

(龙华科技园门口路段)

违法停车,逆行等

新增

4

G322 1135KM+800m(下东桥边村路段)

违法停车,逆行等

新增

5

S205 18KM+0m(舲舫墟上路段)

违法停车,逆行等

新增

6

马江工业大道与G106交叉口

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逆行,压线等

新增

 

根据电子抓拍设备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段有相应违法行为的车辆,我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茶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