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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维护高考和学考期间正常秩序的通告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3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维护高考和学考期间正常秩序的通告

 

茶政告〔202418

 

679日和61214日分别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我县设有茶陵一中、茶陵二中、世纪星高级中学3个考点。为优化高考和学考环境,维护组考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高考和学考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5—15日,所有建筑施工、装修、娱乐及其他场所,不得产生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的超标噪音。  

二、考试期间,3个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装修工地禁止施工,禁止燃放烟花、鞭炮,严禁车辆违规停靠和鸣叫喇叭,不得产生影响考试的噪音。

三、严禁考点周边摊点、门面等场所违规经营,销售劣质食品。

四、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考点,严禁在考点附近聚众滋事、威胁滋扰考生,严禁传播与高考和学考有关的虚假信息。

五、考试期间,考点实行无线电信号屏蔽,考点周围可能造成手机无信号现象,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同时,请及时举报、投诉破坏考试环境、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生态环境投诉电话:25215947;公安投诉电话:110;交警投诉电话25252756城管投诉电话:25253666;卫生监督投诉电话:25222740;教育局投诉电话:25223678

六、坚持考务车辆、考生和考务人员优先通行原则,其他机动车辆不得与考务专用车辆或载有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车辆抢道行驶。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服从指挥,违者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