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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关于即将收回排污权的公告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2024520日起,我分局向本辖区所有存在欠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企业下达了《关于限期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通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有3家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办函202223号)、《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湘环发20243号)、《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税202220号)等规定,请下列单位在2024618日前到税务部门将所欠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全部补缴。联系不上的企业,见此公告,视为送达。逾期未补缴的,排污权指标将由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收回。

欠缴单位、欠缴时间、欠缴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欠缴时间

欠缴金额(元)

湖南东信棉业(茶陵)有限公司

20221月至202312

1920元

茶陵县潞水煤矿

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

7604.5元

茶陵县昌盛墙面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

14160元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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