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14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畜发〔2024〕9号
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关于开展2024年度黄牛产业发展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四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4〕88号)文件指出:安排茶陵县200万元,用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稳住农户收入尤其是带动的脱贫户监测户收入。现将开展2024年度黄牛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一)产业发展方面:对有联农带农、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或吸纳务工就业的肉牛养殖场(户)改扩建栏舍、生物安全、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更新等黄牛产业发展相关项目给予一定支持。
(二)稳定收入方面:对目前从事肉牛饲养的脱贫户、监测户,按养殖数量进行适当补助。
二、广泛宣传,积极申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村组,并对脱贫户、监测户养牛情况进行如实核查、确认,填写好核查表(附件1),并在村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将附件1纸质档、电子档,统一上报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牧股肖金明处(联系电话13762261869)。10月20日前将有意愿申报栏舍建设项目(附件2)的养殖场(户)如实上报。
三、严格核查,压实责任。贫困户、监测户身份资格的审查、饲养肉牛数量的核定由村委及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同审定,并对结果负责。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将随机进行抽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专门班子,对产业发展项目主体、养殖选址、发展前景、施工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从中筛选出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户),在当地村公示栏公示7天无异议后实施项目。
附件:
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