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1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印小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的建议》收悉。茶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为教育减负
(一)建立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统筹规范茶陵县入校检查考核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关于申报2023年度涉及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考核评比事项的通知》,建立县级部门单位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清单,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清单管理,每年更新发布,做到动态调整、总量不增,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备案。
(二)清理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对现有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能信息共享的不重复进行,确保对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逐年减少。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2024年茶陵县县级层面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进校园活动白名单>的通知》,将各项进校园事项统筹整合到9项。
二、统筹规范社会事物进校园事项为教育减负
(一)合理安排专项任务。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城市创优评先、维护稳定、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等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和教师参与的,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二)从严控制进校园项目。面向中小学校开展的各类“小手拉大手”和教育宣传、公益科普、示范观摩等进校园活动,须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统筹安排实施,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的,不重复安排。
(三)杜绝摊派无关事务。禁止把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事务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等参与或承办有关活动。
三、统筹规范报表填写事项为教育减负
(一)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精简填报内容和频次,杜绝多头布置和重复上报。
(二)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加强教育信息管理,整合教育各条线、各部门、各类型的信息,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优化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评比考核、评优表彰等报送手续,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三)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除县统计局外,其他单位和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及教师的统计工作,须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实施。可从教育信息系统中直接提取的数据不再单独统计。
四、统筹规范抽调借用教师为教育减负
(一)严格限制抽调借用教师。借用中小学校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教育局同意,并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借用期不超过半年。
(二)规范教师培训和会议。涉及中小学教师的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县教育局严格把关,除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参加。
五、强化教师减负工作保障为教育减负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教育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
(二)加强机制保障。建立健全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激励教师肯干能干做出成绩。学校要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的关系,确保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三)加强督导保障。建立教师减负工作督查机制,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分析研判,及时处理通报有关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将检查结果作为有关单位考核的参考依据。
今后,我县将继续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社会事务进校园加重教师负担等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株洲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层面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进校园活动白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进一步对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规范,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承办负责人: 李 峭
承 办 人: 杨 榆
联 系 电 话: 15367191220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