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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公告

来源:茶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1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确保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57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主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主要支持集中育机插(机抛)秧(早晚稻)、机插机抛2个关键薄弱环节,分别遴选服务主体9家、12 (若遴选的服务实施主体没有能力完成相应任务,则根据得分排名情况依次增补)。单个服务主体承担的服务任务,不得超过本县支持服务环节总任务的三分之一。

二、遴选条件

择优选择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具备条件的主体,作为承担任务的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非法融资、涉黑涉恶、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且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3.拥有与服务内容(围绕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等,重点开展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托管服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农业农村(经管)部门的监管;

6.服务主体必须加入“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联盟平台”;

7.开展作业的机具原则上须安装北斗作业监测仪;

8.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遴选程序

1.自申报。按照项目支持的三个环节,各服务主体结合自身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选择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向服务主体所在地域服务作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将资料交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罗国平处,联系电话14789433111

3.县级审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名单及申报资料后,对服务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后对各服务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议,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按得分高低及主体服务能力确定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环节和服务规模,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定。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5327日至47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茶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咨询电话14789433111

 

附件:

1.茶陵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

2.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3.茶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评分标准


 

 

茶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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