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茶陵县原八团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需对公众进行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我公司委托湖南玖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茶陵县原八团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 、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QDDcVSoBgS82075L9cJWw 提取码:w21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湖南玖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何工,13762268162;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香樟路255号云集大厦第12层1232-1237房。
2.建设单位: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颜主任,19573313943;地 址:株洲市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及居民和其他关心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4XwKguUBTAGaTNuS- QuMg 提取码:zig3
四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