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民政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陵云麓学校:
因无法与茶陵云麓学校及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采取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茶陵云麓学校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撤销登记的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湖南省醴陵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茶陵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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