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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民政局关于对茶陵云麓学校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茶陵县民政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陵云麓学校:

因无法与茶陵云麓学校及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采取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茶陵云麓学校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撤销登记的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茶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湖南省醴陵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茶民罚[202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茶陵县民政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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