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1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保障地质灾害、受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现将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予以公示(见附件)。地质灾害资金20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失联人员搜救;防范二次灾害采取的应急调查与监测预警、灾害成因调查分析;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应急处置;周边和类似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及对排查出隐患采取的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和应急准备等措施;灾害体应急治理。受灾群众救助资金87万元用于应急期生活救助,救助标准:应急期救助(需紧急生活救助和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每人每天救助20元,救助时限一般不超过15天,每人救助不超过300元。
公示期: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共7天,如有异议,可采取当面、电话或者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受理举报地点:茶陵县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股,联系电话:0731-25221426。
附件:附件1 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分配明细表
附件2 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受灾群众救助)分配明细表
茶陵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