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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思想认识有偏差”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株发〔20248号)文件要求,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思想认识有偏差”完成整改的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思想认识有偏差。株洲市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不到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深,在认识和实践上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缺乏主动作为和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如城区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置问题,认为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整改标准不高;有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如砂石土矿非法盗采滥采问题,个别地方视而不见,打击偏软偏弱,导致屡治屡犯。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到实处,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整改效果:

(一)深化宣传,持续构建全民参与的环保意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党校科级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等重点内容,不断提升职能部门的监管意识;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宪法周、安全生产周等宣传主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不断提升企业的主责意识。

(二)强化领导,持续构建齐抓共管的环保格局。20243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4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10余次;召开生环委扩大会议、重点工作调度会15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现场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余次

(三)主动作为,持续强化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编制《茶陵县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4-2035)文本》,为茶陵县构建一个城乡统筹、布局合理、生态友好的排水系统提供了坚实的指导。20243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共新建管网12公里,3000吨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改建管网10公里。截至目前,全县配套建成主管网约160公里,支管网50公里,服务范围内管网覆盖率达到70%,城区污水处理2024年年均进水COD浓度为92.19mg/L2025年至今平均进水COD浓度为139.695mg/L

(四)压实责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自然资源、应急、森林公安、生态环境、属地乡镇等部门联合执法,采取三个+”防治措施(即“人防+技防”、“明防+暗防”、“联防+群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矿山滥采乱挖及无序开采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从快、从实、从严、从重给予打击,坚决不手软,20243月至今,共开展打非治违巡查234余次,出动人员988人次,立案查处16宗,扣押16台现场非法开挖设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5915—2025926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5222379

联系地址:茶陵县云阳街道公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