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0-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株发〔2024〕8号)要求,督察反馈“交通部门绿色交通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反馈问题与整改标准,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预设目标均已达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基本情况
(一)反馈问题具体内容:交通部门绿色交通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株洲虽然拥有南方最大的铁路货运编组站,但是公路运输占比高达90.7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86个百分点。制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根据交通运输部柴油货车定位动态数据显示,2023年株洲市城区国Ⅲ以上柴油货车日均行驶里程达95万公里、居全省第三,这对大气污染造成了很大影响。
(二)茶陵县具体表现:一是制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未能紧密结合本县运输结构特点进行细化;二是2023年我县国Ⅲ以上柴油货车日均行驶里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柴油货车污染管控压力突出。
二、整改目标
1.全面筑牢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绿色发展理念,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有效提升;2.修订完善《茶陵县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3.严格管控柴油货车污染,全面完成国Ⅲ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营运货车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优化顶层设计,筑牢绿色理念
已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与茶陵县县域货运特点,完成《茶陵县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修订与实施。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企业走访、执法宣传等多种形式,面向7家重点运输企业及广大车主,累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覆盖2700余人次,有效普及了绿色交通理念,提升了行业环保意识。
(二)强化通行管控,降低排放强度
制定并实施《茶陵县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城区禁行方案》。禁行区域为“G322—西环线—茶乡街—东环线—G72茶陵东连接线—炎帝大道(北)—虎山大道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禁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通过有效管控,国Ⅲ以上柴油货车行驶强度得到控制。
(三)加快车辆更新,优化运力结构
1.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建立44辆国Ⅲ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一车一档”台账,完成报废100%。
2.运力结构升级:在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的同时,积极推动运力向清洁化转型。已实现报废并更新国六营运货车5辆、新能源营运货车1辆,新增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1辆。此外,在城乡公交与出租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共计更新新能源城乡公交99辆、新能源城市公交10辆、新能源出租车31辆;三类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达85%、100%、100%。
(四)精准核算补贴,激发报废动力
已完成29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其中国Ⅲ标准9辆,国Ⅳ标准20辆)的报废更新及1辆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补贴核算工作,涉及补贴资金167万元。相关申报材料已按程序上报,待市、省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发放,确保了政策激励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提升了车主淘汰更新车辆的积极性。
四、整改结论
经过系统整改,督察反馈的涉茶共性问题“绿色交通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修订后的方案针对性、操作性增强;柴油货车行驶强度得到严格控制,车辆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全面完成,补贴政策有序落实。各项整改目标均已达成。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