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2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株洲市贯彻落实2025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株环发〔2025〕2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县已完成“宝海生物重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2021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及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株洲市茶陵县湖南宝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重金属污染治理水平较低、多个生产环节存在环境问题。2025年3月28日经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时,旋转窑首除尘设施停止运行,重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目标: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恢复设施正常运行。2025年3月28日,回转窑窑首水幕除尘塔因温度过高导致塔体基座破损下沉,现场检查时设施停运,属于处理设施临时故障。检查组指出问题后,企业立行立改,将除尘塔的塑料底座更换为钢制材料,于3月31日恢复正常运行。根据检测报告(HRJC202511102)显示,回转窑窑首排放的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等重金属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2.对旋转窑首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企业通过新增窑头烟气收集罩、旋风分离器,改进烟气脱硫和水幕喷淋塔等措施,实现烟气的循环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3.强化运行管理。企业对其他产污环节进行系统排查和系统治理,建立健全了废水、废气、固废等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形成专人专管工作机制,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验收销号意见:
2025年12月17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经核实,该企业环保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形成了系统化、规范化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认定“宝海生物重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5222379
联系地址:茶陵县云阳街道公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