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0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办发〔2021〕1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各驻茶单位、各涉旅企业: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方案
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是依据文化、旅游资源标准体系,依托信息化技术,对区域范围内旅游资源单体、旅游区资源分布、旅游资源组合等进行分类、调查、记录、评价和研究,动态掌握区域范围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数量、质量、等级、存续、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的系统性工作。做好资源普查,是文旅融合的基础、产业提质的创新源泉、文化强县和旅游强县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新时期“三高四新”发展战略指示的具体实践。株洲市、湘西自治州是我省的两个先行试点地域,茶陵县作为一员,将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努力为省、市探索有益经验和寻找成熟路径。
一、普查原则和方法
1.概查与详查相结合。一是依据文献资料开展分析,梳理形成《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预名录》;二是对全部文化和旅游资源单体、已开发利用的资源区(包括6家A级以上景区、4星、5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开展概查;三是对工业旅游资源、红色旅游资源、高等级旅游资源开展现场详查;四是对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9872-2017)》标准对初步评价后有现实可能、重大开发价值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进一步开展现场详查,提高成果的使用效率。
2.属地管理与分线负责相结合。以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为主体,技术服务单位为主力,依托省市级层面指导,县乡两级政府协调推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依职能职责,协助做好资源普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开发利用的资源聚集区(旅游区)管理机构(企业)、乡镇、行政村等基础作用,对各类文化和旅游资源进行科学分类、调查、评价、整理,实现行政区域、资源类型的全覆盖,保障普查工作客观、准确、科学、高效。
3.专家团队与基层相结合。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行政村、涉旅企业以及当地群众的积极参与,是这次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的基础;深入广泛的宣传、加强基层工作人员资源普查培训、强化基层一线普查人员专业能力和技能,是本次普查的前提。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行政村、涉旅企业要立足实际、不等不靠,迅速整合资源与力量,做好普查前的各项筹备工作;专家团队要深入一线,在普查标准、方法、路径、模式上靠前服务,做好指导关、资源品质认定审核关,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效果。
二、资源普查对象
遵循《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9872-2017)、《公共文化资源分类》(GBT36309-2018)等文化和旅游资源分类标准,主要针对《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9872-2017)涉及的8大类、23个亚类、114个基本类型(标准为110个基本类型,针对茶陵县实际特色,此次普查拟在标准FA“物质类文化遗存”亚类下增加FAZ“红色遗址遗迹”基本类型;标准HA“人事活动记录”亚类下增加HAZ“红色事件”基本类型;在标准EA“人文景观综合体”亚类下增加EAZ“工业遗产遗迹”基本类型;在标准GB“工业产品”亚类下增加GBZ“工业品牌”基本类型)。
重点调查:一是具有旅游开发前景、有明显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的旅游资源单体;二是旅游区旅游资源单体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三是代表本行政区域形象的旅游资源单体。
三、普查范围和时限
范围:茶陵县行政范围全域2500平方公里,12个乡镇、4个街道、2个办事处,215个行政村、27个居委会,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并下沉到社区和行政村。
时限:2020年12月——2021年6月
四、组织机构与任务分工
(一)组织机构。本次普查由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指导,茶陵县专门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委副书记、县长邓元连,副组长为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罗峰和副县长彭永强,成员包括政府办主任、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旅广体局局长,以及县财政局、发改局、科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林业局、商粮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档案馆、统计局、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洮水水库管理局、洣水文旅集团等负责人,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A级以上景区、省四星、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由段华文任办公室主任,刘湘华、侯联平、陈丽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上下沟通、内外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系负责人,提供普查工作涉及本部门的资料,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的力量与资源共同推进普查工作。
(二)任务分工。
县文旅广体局:负责制定旅游资源普查的工作方案,配合技术实施单位,做好旅游资源普查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按时限、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落实和按时拨付,参与项目成果的评审会议,监督和保障项目实施。
县发改局:负责提供近年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相关清单及列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情况等相关资料。
县科工局:负责提供有关茶陵县工业品牌企业情况、大型工业企业发展成果情况等相关资料,提供全县区域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资料。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区域和茶陵县1:1万电子基础地图;提供茶陵县GIS系统平台信息;提供相关规划文本等资料,配合做好高等级文化旅游资源在有关地图上标注、与国土空间规划融合工作,便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县区域的历史文化建筑、名人故居等相关资料。
县城管局:负责提供全县区域的公园、市政绿地、特色小游园和特色道路等相关资料。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有全县区域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有和集体林场、湿地公园统计及情况介绍,古树、珍稀动植物统计一览及情况介绍等相关资料。
县商粮局:负责提供全县区域的服务发展情况、商业品牌和品牌产品情况等相关资料。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全县区域内的较大规模的江河、湖泊情况,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有开发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价值的水利设施一览及情况介绍,水利风景区情况介绍等相关资料。
县洮水水库管理局:负责提供东阳湖规模、质量、有开发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价值的设施一览及情况介绍,风景区景点情况介绍等相关资料。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县区域美丽乡村、特色乡镇村、特色种养殖、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星级休闲农庄、农产品加工厂、农业品牌等相关资料。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全县区域天像、物候景观等相关资料。
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负责提供全县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等相关资料。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县区域行政代码等相关资料。
县统计局:近五年国民经济发展政府统计公报;近五年产业经济发展情况一览表,包含产业类型、经营主体、规模、分布、总产值、税收、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
县档案馆:各少数民族乡镇(街道)、村落地方史志。
县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负责提供景区项目建设、规划、运营情况及景区旅游资源等相关资料。
县洣水文旅集团:负责县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及相应专题报告等相关资料。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发文成立本行政区域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深入宣传发动,全面营造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氛围;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旅游资料,做好现场查勘工作,保障圆满完成资源普查有关任务。
各A级以上景区、省四星、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负责提供景区项目建设、规划、运营情况及景区旅游资源等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五、普查工作流程
本次普查工作共分为六个阶段,即普查准备、文献预查和概查、全面普查、实地详查、汇总集成、成果验收。综合考虑各阶段独立、同步、部分重合开展的情况,完成全部普查阶段的工作预计需要6个月的时间。
工作流程安排
阶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时间进度 |
第一阶段 普查准备 | 成立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组织,制定普查工作详细方案。 召开普查工作动员会,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和内容,落实“定时定岗定人定责”工作计划。 | 10天 |
第二阶段 文献预查和概查 | 发放普查工作的填报信息标准模板,以乡镇(街道)为小组单元,各小组单元开展初查。 对各小组单元乡镇(街道)文化专干开展培训,培训后要求各级参训人员对管辖区域开展信息收集和填报。 依照资料清单,收集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已开发资源聚集区资料。 分类整理收集到的文字类资料、图像类资料、影像类资料, 进行分类,编制《茶陵县文化和旅资源普查预名录》,为全面普查做好准备。 收集、评估、整理形成概查资料。 | 30天 |
第三阶段 全面普查 | 普查组下沉至行政村和居民社区,填写并收集《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 对照《茶陵县文化和旅资源普查预名录》和填写收集到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整理、完善,提交评价专家小组审核。 普查数据系统开发和建设。 | 30天
|
第四阶段 实地详查 | 依据普查领导、评价专家团合议,形成《茶陵县文化和旅资源普查详查资源名录》。 依据《茶陵县文化和旅资源普查详查资源名录》开展实地详查,补充采集信息。 开展全部旅游资源评价评级工作。 开展数据录入工作。 | 60天
|
第五阶段 汇总集成 | 技术服务单位审核录入信息。 评价专家团审定录入信息。 集成旅游资源单体、旅游区、调查行政区普查成果文档。 绘制普查相关图集。 编制普查报告,形成成果初稿。 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数据系统初步建成。 | 30天 |
第六阶段 成果验收 | 相关成果由专家评审会议通过。 相关成果茶陵县、株洲市、省文旅厅验收。 相关成果对外发布并实现共享。 | 20天 |
小计 | 180天 |
六、成果与应用
包括图件、文本和数据库。
1.图件包括
(1)《茶陵县中、高等级文化和旅游资源分布图》
(2)《茶陵县中、高等级文化和旅游资源分布(分类图集)》
(3)《茶陵县各区、县域高等级文化和旅游资源分布图(分区图集)》
2.文本包括
(1)《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报告》
(2)《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评价》
(3)《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程》
(4)《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系统建设方案》
3.资源数据库
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系统部署并使用
4.2021年7月,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成果经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外发布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试点成果并同步实现成果对外开放共享。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