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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茶陵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13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茶陵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6


 

茶陵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危险源与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险源分析

3.2危险程度分析

4.事件分析

4.1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4.2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4.3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4.4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5.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5.1应急组织机构

5.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6.预防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6.2预警发布

6.3预警响应

6.4预警调整

6.5预警结束

7.应急响应

7.1先期处置

7.2响应启动

7.3响应行动

8.信息报告

8.1报告渠道及程序

8.2报告内容

9.信息披露

9.1披露渠道

9.2披露要求

10.后期处置

10.1善后处置

10.2保险理赔

10.3事件调查

10.4总结评估

11.应急保障

11.1应急队伍

11.2应急物资与装备

11.3应急电源

11.4通信与信息

11.5技术保障

11.6经费

11.7其他

12.监督管理

12.1培训

12.2应急演练

12.3责任追究

13.附则

13.1预案管理与更新

13.2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正确、高效、快速处置茶陵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茶陵电网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115号令)、《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432号令)、《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196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电监安全〔200922)、《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961号)、《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国家电监会31号令)、《国家电网公司应急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国家电网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湖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株洲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严重故障、电力设备遭受严重破坏、重大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对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及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本预案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与县政府及相关各局联动处置茶陵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规范和指导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和基层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恢复电力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及其他各项处置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对企业和社会造成的各类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专项演练和电网反事故演习,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市供电公司的工作部署,在本级政府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发挥集团化优势,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快速响应机制,协同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

快速反应,政企联动。在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应急救援资源的协调联动,有效开展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及时通过媒体披露相关信息,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牢记宗旨,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稳定大局,采取必要手段保证电网安全,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通过灵活方式重点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高危)客户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电。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应对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综合素质。

3. 危险源与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险源分析

茶陵电网覆盖全县各乡镇办事处,220千伏下东变电站一座,110千伏变电站六座分别是云阳变、排前变、马加变、齐星变、浣溪变和中瑶变。茶陵县区域内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主要危险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受地形地质构造复杂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经营区域内雷暴、洪涝、大风、冰冻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例如2008年冰冻灾害对茶陵电网曾造成重大破坏。

2)因为历史等多种原因,茶陵电网对220千伏下东变及110千伏云阳变依赖很大,唯一的一座220千伏下东变电站仅通过220千伏大下线与竹下线与系统相连,供电可靠性相对较低。茶陵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茶陵县城主要由110千伏云阳变云城线318、云城线304、云城线332及旺齐线322供电,且由于近几年茶陵城区建设施工,造成云318、云304、云332线路电缆多处受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220千伏下东变主变故障、110千伏下云线、下云线跳闸等枢纽变电站和线路发生严重故障,将对茶陵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重大影响。

3)重要发、输、变电设备和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

4)野蛮施工、非法侵入、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电网设施损毁,有可能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特别是春秋两季农民开荒、祭祖等活动易引起重要输电走廊大面积山火。

5)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度值班员处置不当等也可能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6)因缺煤少水原因造成发电企业发电量大幅度减少,可能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

3.2 危害程度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代社会对电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可靠的电力供应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生命线工程之一。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在严重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形象的同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1)导致化工、冶金、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中断,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2)导致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大型游乐场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中断,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3)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电铁、火车站、高速公路供电中断,大批旅客滞留。

4)导致党政机关、消防、公安、部队、电信、媒体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社会职能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安全。

5)随着微博、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信息传播快速,停电事件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若有错误舆情,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4. 事件分级

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级,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级。

4.1 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市政府、县政府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4.2 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省电网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者;

2)造成株洲地区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该地区供电总用户数70%以上者。

4.3 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省电网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者;

2)造成株洲地区电网负荷6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该地区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70%以下者。

4.4 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省电网负荷20000兆瓦以上时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

2)省电网负荷5000兆瓦以上20000兆瓦以下时,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者;

3)株洲地区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地区供电总用户数30%以上50%以下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参照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对:

1)电网减供负荷150兆瓦以上,且造成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5万户以上;或者220千伏以上系统中,一次事件造成同一变电站内两台以上主变跳闸,且造成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5万户以上;或者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一级重要电力用户电网侧供电全部中断;

2)县委县政府办公楼、火车站、铁路牵引变、县广电中心、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监狱、体育馆等公共基础设施或群众聚集点2个及以上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发生同时失电。

3)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致使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全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及以上;

4)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等原因致使电力设施大范围损坏,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县中心城区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及以上,80%以下。

5.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茶陵县人民政府设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简称县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1 应急组织机构

5.1.1 县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总经理任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电视台、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5.1.2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5.1.3 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设在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由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兼任,副主任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和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5.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5.2.1 县指挥部

统一领导全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制定部署应急处置方案等重大问题;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2.2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提请县指挥部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监督检查预案执行、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等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工作。

5.2.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县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监督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关注全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大面积停电有关的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所致其他次生、衍生灾害事故救援及处置。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所致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监督管理和职业危害事故控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组织协调供排水、供气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灾情报告,及因森林火灾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所属医疗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组织做好卫生救援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大面积停电后旅客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公共应急资金的落实工作。

县电视台: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对天气自然灾害引发大面积停电的气象支持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校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保障大面积停电下的通讯工作,必要时向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应急通讯设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好电力抢险的人员数量,保障在电力抢险过程中各种材料、物资运输的及时性。

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承担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职责,并为大面积停电事件衍生火灾的救援现场提供大型移动发电设备或移动照明设备。

5.2.4 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职责

1)接受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国网株洲供电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指挥茶陵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抢险救援、抢修恢复工作,落实县指挥部的重大部署和决策;

2)宣布进入和解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决定启动、调整和终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

3)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应急救援,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向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县指挥部提出援助请求;

4)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灾害,向县指挥部及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联动请求,共同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

5)负责向县指挥部、国网株洲供电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等上级部门汇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和信息沟通联系;

6)尽最大可能恢复用户尤其是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并及时发布和披露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负责部门

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公司)。

6.1.2 预防和监测手段

1)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在自然灾害多发的季节,供电公司应与气象、水情、地震、国土、森林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突发事件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通过雷电定位、气象及覆冰在线监测等预报监测系统、防灾减灾系统信息,加强对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等灾害的监测。

2)设备运行风险:外部运行环境变化、设备异常运行、设备故障均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供电公司应通过日常的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隐患排查和在线监测等手段监测风险,通过常态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3)电网运行风险:供电公司应加强运行方式的安排,常态化开展电网运行风险评估,加强电网检修等特殊运行方式的风险监测。通过常态电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电网隐患,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监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4)外力破坏风险:供电公司应加强外部隐患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加强电网设备的外力破坏风险监测。同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大力整治外力破坏隐患。

5)供需平衡破坏风险:电网供需平衡被破坏可能直接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和县供电公司应加强电网负荷平衡的调度计划管理,及时掌握发电厂电煤供应及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6.1.3 报告程序

由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所属各单位发现、获得各类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信息后,按照业务管理的对口原则及时逐级报告。

6.2 预警发布

6.2.1 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导致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茶陵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6.2.1.1一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一级预警:

1)县政府或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一级预警;

2)经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3)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一级预警。

6.2.1.2 二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二级预警:

1)县政府或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二级预警;

2)经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综合分析,可能发生重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3)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二级预警。

6.2.1.3 三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三级预警:

1)县政府或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三级预警;

2)经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综合分析,可能发生较大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3)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三级预警。

6.2.1.4 四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发布四级预警:

1)县政府或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四级预警;

2)经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综合分析,可能发生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3)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控情况、可能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发布四级预警。

6.2.2 预警发布

1)预警信息由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通过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固定方式向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发布。各预警接收部门、单位可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快捷方式向当地政府、社会相关应急联动部门和客户进行告知;

2)及时向县指挥部、县政府、国网株洲供电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送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发布情况。

6.3 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由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6.3.1 三、四级预警响应

6.3.1.1 预警行动

1)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督促供电公司各部门加强电网运行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做好应急抢修、应急物资、应急电源、应急通信、交通运输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信息披露准备。做好相关信息汇总、分析工作,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根据预警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视情况及时与县指挥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沟通预警事件信息,做好应急状态下各类应急联动准备工作;

3)做好新闻宣传、舆情引导和相关信息披露准备。

6.3.1.2 预警范围县公司预警行动

1)合理安排电网调度运行方式,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加强设备巡视、监测和值班等工作;

2)及时收集和报送电网设施设备受损、电网运行等信息,做好应急信息披露准备;

3)做好组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交通运输的准备工作;

4)告知重要客户,提醒客户做好启用备用电源准备工作;

5)根据预警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启动与县指挥部办公室、公安、消防、铁路、交通等专业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沟通预警事件信息,做好应急状态下各类应急联动准备工作。

6.3.2 一、二级预警响应

6.3.2.1 预警行动

除执行三、四级预警响应措施外,还应采取:

1)组织收集各单位综合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关注预警信息的收集报送,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信息,提高应急信息报送频率;

3)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商和评估;

4)根据预警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向县指挥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及时了解、沟通预警事件信息,做好应急状态下的联动准备工作。

6.4预警调整

由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根据预警阶段电网运行及电力供应趋势,预警行动效果,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建议,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发布。

6.5 预警结束

6.5.1 预警结束条件

当县政府、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发布预警结束通知或经过预警行动后,事态发展已经得到控制且不满足预警条件时,可以结束预警。

6.5.2 预警结束程序

县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由县指挥部根据结束条件决定预警结束。

6.5.3 预警结束方式

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根据县指挥部预警结束命令,发布预警结束通知。

7. 应急响应

7.1 先期处置

1)事件发生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开展电网设施抢修和设备恢复工作,尽量缩小和减轻事件影响,全面收集事件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并根据本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向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提出派遣应急基干分队申请;

2)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掌握事件发生单位先期处置情况;

3)根据事件发展态势,按照本预案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分头做好相关支援准备,协调做好重要用户应急供电、队伍支援和物资调配等准备工作;

4)关注相关网站、广播电视、微博等媒体,做好舆情监测工作。

7.2 响应启动

1)事发单位根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并立即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收集到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立即将信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短信等形式通报给调控中心、运检部、营销部、办公室等部门,分析研判,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提出对事件的定级建议,并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

3)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因素,研究部署指挥处置工作;

4)明确事件响应级别以及采取应急措施,根据需要及时下达基干分队调派指令;

5)较大及以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指挥部或上级领导直接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6)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指挥下,事件发生单位按照本预案处置原则及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响应行动,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协调应急资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7.3 响应行动

响应行动应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7.3.1 较大及以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响应行动

1)立即启用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组织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分析、报送工作。

2)组织应急基干分队队员赶赴事发地,按有关规定接受受援单位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快速、准确地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3)调集应急力量,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向事件发生地派出现场工作组。根据处置情况向上级单位、政府部门提出应急救援申请。

4)与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县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定时汇报相关情况。

7.3.2 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响应行动

1)启用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开展应急值班,做好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

2)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对事件发生单位做出处置指示,有关部门应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调集应急队伍,协调解决抢修物资、应急电源、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和后勤支援等方面问题;

4)向县政府新闻中心、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县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事件情况;

5)滚动发布相关停电情况、处理结果及预计抢修恢复所需时间等信息,并通过快捷方式与湖南日报、株洲日报、红网等省、市、县主要媒体进行沟通,说明停电事实、初步原因等情况;

6)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现场应急工作;

7)必要时请求国网株洲供电公司或政府部门支援。

8. 信息报告

8.1 报告渠道及程序

8.1.1 预警阶段

1)县政府相关部门、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安全应急办下达相关信息;

2)事件属地单位报告信息。

8.1.2 响应阶段

1)事件属地单位向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

2)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向县指挥部办公室、国网株洲供电公司等上级部门报告。

8.2 报告内容

8.2.1 预警阶段

1)事件属地单位向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本单位预警发布和预警结束情况;

2)报告电网运行情况、电网设施设备受损情况、潮流负荷变化情况、停电范围、停电影响的重要用户、已采取的应对措施、事态发展情况等信息;

3)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汇总情况后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8.2.2 响应阶段

1)事件属地单位向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本单位启动、调整和终止事件应急响应情况;

2)报告电网运行、电网设施设备受损情况、已造成的减负荷情况、次生灾害、人员伤亡情况,对电网、用户的影响,政府、媒体、网络舆论反应,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事件发展趋势;

3)报告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需求等信息;

4)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抢修、电网恢复、营销服务、信息披露与舆情、客户来电等信息;

5)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向国网株洲供电公司报告电网运行、电网设施设备受损情况、已造成的减负荷情况、次生灾害、人员伤亡情况,对电网、用户的影响,政府、媒体、网络舆论反应,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事件发展趋势;

6)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向县指挥部报告以下基本情况:事件信息来源、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9. 信息披露

9.1 披露渠道

县当地主流媒体、新闻发布会、95598电话告知、短信群发等形式。

9.2 披露要求

9.2.1 预警阶段

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结合信息披露模板,统一做好新闻通稿和对外信息披露准备工作。

9.2.2 响应阶段

1)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应在30分钟内通过上级公司官方微博等方式完成首次披露,在此后1小时内进行事件相关信息披露。并视事态进展情况,每隔2小时开展后续信息披露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2)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广播、电视、报纸等)及网络平台(微博、论坛、网站、博客等)开展24小时舆情监测,汇集有关信息,跟踪、研判社会舆情,及时调整应对策略,有针对性的提供事件相关内容,努力开展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联系并汇报相关情况,与主流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做好新闻发布相关准备工作;

4)披露信息和新闻报道内容须经县指挥部授权,由新闻舆情组统一发布。

10. 后期处置

10.1 善后处置

1)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按照考虑全局、突出重点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制定抢修恢复方案。

2)督促事件属地单位认真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避免次生事件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督促事件属地单位整理受损电网设施、设备资料,做好相关设备记录、图纸更新,加快抢修恢复速度,提高抢修恢复质量,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4)督促事件属地单位做好对停电重要用户的回访。

5)妥善处理好媒体后续信息的披露工作。

10.2 保险理赔

各有关单位及时核实、统计设备损失情况,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索赔。

10.3 事件调查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除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和省、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应组织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事件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件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件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10.4 总结评估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整个应急处置进行调查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并将调查评估情况报告县指挥部。

11. 应急保障

11.1 应急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组建应急抢修队伍,建立县应急专家库,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在现有生产检修和基建安装力量的基础上,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应急抢修队伍;

2)加强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积极组织参与联合演练;

3)加强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动协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4)加强应急队伍间的交流和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应急抢修和救援水平。

11.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建立健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11.3 应急电源

加强应急电源系统建设,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应督促重要客户完善双电源建设,加强设备运维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电源,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配备应急电源车或应急发电设备;并加强应急电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应急电源可以随时投入使用。

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应督促高危企业、高密人口聚集场所、重要商业金融场所、电气化交通等用户按照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置符合标准的应急电源,做好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及时发挥作用,减少停电的次生影响。

11.4 通信与信息

持续完善电力专用和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

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机制,完善政府相关应急机构、社会救援组织、重要用户群体等联络方式,保证信息流转上下内外互通。

11.5 技术保障

1)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2)加强电力应急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监测与预防能力,进一步提高电网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

3)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安、消防、通信等部门和高危、重点企业、重要社会场所的应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联系沟通渠道的拓展,确保信息广泛性和及时性。

11.6 经费

对于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应急需求单位或县公共财政承担。

11.7 其他

1)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与社会物流企业的合作,在优先利用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自身交通运输能力前提下,合理使用社会交通运输资源;

2)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电力生产运行人员的安全保卫;

3)充分利用县自身医疗卫生队伍,同时加强与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的协调与合作。

12. 监督管理

12.1 培训

1)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相关人员应加强应急理论知识和技能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不断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指挥协调能力。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等单位要将应急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2)国网茶陵县供电公司要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对营销人员与客户联络沟通、组织客户恢复供电和支援客户应急保电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4)加强对联络人员监督舆情,正确、快速通过微博、网站等形式正确引导舆情并及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等方面技能培训。

12.2 应急演练

1)本预案由县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2)演练时邀请县政府相关部门、并网电厂、重点用户参加,以加强政府、电网、电厂和客户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12.3 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3. 附则

13.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根据应急管理相关法律的制订、修订及管理体制变化及实际情况对本预案适时进行补充完善。

13.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