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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茶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194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茶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3


茶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第二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19550号)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城乡客运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打破城乡客运二元分割局面,推行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主体优化、布局合理、安全有序、经济便利、绿色智能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网络。

二、基本原则

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集约经营。县内通过市场化公平竞争,大力倡导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优化内农村客运发展模式,整合分散的农村客运经营主体,农村客运车辆全部由经营公司购买,产权属公司所有,车辆和司乘人员统一由经营公司调配管理,杜绝挂靠经营。

(二)统筹规划。县政府牵头编制本行政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包括线路布局规划、运力投放规划、场站建设规划和保障措施等。

(三)乡村全通。科学布局行政区划内农村客运线网,针对冷、热线路实施补空调控,确保辖区所有建制村全覆盖。

(四)价格惠民。强化资源整合,加大财政补贴政策,对农村客运票价由政府依法依规按照省创建要求优惠到位,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工作目标

(一)线网覆盖更广泛。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的农村客运网络,依托枢纽,打造城乡主线+镇村支线的客运网络格局,建制村客运线网覆盖率达到100%

(二)基础设施更完善。加快构建功能明确、布局协调、有机衔接的客运场站网络建成城区综合客运枢纽和城乡客运换乘节点,重点加强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客运票价更普惠。实现城乡客运票价显著降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增强。

(四)服务保障更有力。城乡主线积极采用新能源车辆,提升客运出行的服务水平;实现区域内客运车辆统一服务标准、车型配置、外观标志和车内配套设施保障合理的发车频率;停靠途经建制村,在沿途停靠站点设置站牌并公布班次信息

(五)运营管理更规范。推进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化考核细则和奖惩措施,健全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及诚信记录,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教育,健全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制度。

(六)运营监管更智能。建立城乡客运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实现智能化营运调度管理与安全运营监管;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通过互联网对外发布客运动态信息。

四、实施步骤

为稳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先整合、再优化的实施策略

(一)调研摸底(20219—202110月)

县交通局开展全县客运市场调研,对全县农村客运班线运营情况、全县群众出行需求、镇(村)道路状况等相关情况调查摸底,为线路规划、站场设置、设施完善、运力配置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202111—20223月)

1.确定经营主体和运营补贴标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经营主体;研究决定运营补贴标准。

2.细化各项方案。制定和完善新能源客车采购、旧营运车辆回购、站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线路规划、票价制定、道路通行条件修缮等子方案,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目标和职责。

3.回购旧车。由县政府发布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回购公告,与业主签订回购合同,收回现经营的农村客运班车和线路经营权。

4.采购新车。依照相关程序完成新能源客车采购、购买保险、上户等手续。

5.完善道路及站场。建设和修缮全县56个首末站和215个村级招呼站,完成拟开通城乡班线所经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6.组织培训。对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7.启动试运营。按优化后的线路、调整优惠后的票价,启动全县城乡客运班线的试运营。

(三)巩固提升(20224—20225月)

1.配套设施提升。按照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标准,对城乡主线首末站场建设、规划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所经道路通行条件进行改善,确保班车通行安全。

2.运营服务提升。开通智能付费、运营实时查看APP,进一步优化运营线路,调整班次和发车间隔时间,新增镇村班线,确保客运班线全覆盖,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乘车出行。

(四)总结验收(20226—20227月)

1.总结经验全面整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相关资料,总结经验,形成影像资料和文字资料。

2.完成验收组织相关部门自查自检,全面梳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整理,完善验收资料,确保顺利通过省交通运输厅验收。

五、组织机构   

成立茶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金融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局、县交通事务中心、县电视台、国网茶陵供电公司、相关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发动、社会稳定、安全保障、收购协调、资金保障、统筹规划等6个工作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发动组:负责切实抓好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及措施,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牵头单位:县电视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社会稳定组:负责及时处理各种应急事件和治安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交通顺畅;负责做好相关政策法律咨询解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汇报工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信访局、经营主体)

3.安全保障组:负责农村客运线路的勘验,出具勘验报告,提出安保设施的建议,设立安全标识。(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事务中心、县交警大队、各乡镇、经营主体)

4.收购协调组:负责具体的收购协商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经营主体)

5.资金保障组: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各项补贴资金的测算、筹集和发放;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交通局、经营主体)

6.统筹规划组: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线路规划、站场建设规划;所经道路通行条件改善;首末端站场建设改造。(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事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经营主体)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位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大力支持,明确专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工作,讲求实效。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涉及各方利益调整,涉及征地拆迁等各方面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守法纪,加强督促。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准则,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整个过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调度督促,提升效率,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