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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办发〔2021〕94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茶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第二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19〕550号)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城乡客运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打破城乡客运二元分割局面,推行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主体优化、布局合理、安全有序、经济便利、绿色智能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网络。
二、基本原则
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集约经营。县内通过市场化公平竞争,大力倡导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优化县内农村客运发展模式,整合分散的农村客运经营主体,农村客运车辆全部由经营公司购买,产权属公司所有,车辆和司乘人员统一由经营公司调配管理,杜绝挂靠经营。
(二)统筹规划。县政府牵头编制本行政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包括线路布局规划、运力投放规划、场站建设规划和保障措施等。
(三)乡村全通。科学布局行政区划内农村客运线网,针对冷、热线路实施补空调控,确保辖区所有建制村全覆盖。
(四)价格惠民。强化资源整合,加大财政补贴政策,对农村客运票价由县政府依法依规按照省创建要求优惠到位,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工作目标
(一)线网覆盖更广泛。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的农村客运网络,依托枢纽,打造城乡主线+镇村支线的客运网络格局,建制村客运线网覆盖率达到100%。
(二)基础设施更完善。加快构建功能明确、布局协调、有机衔接的客运场站网络;建成城区综合客运枢纽和城乡客运换乘节点,重点加强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客运票价更普惠。实现城乡客运票价显著降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增强。
(四)服务保障更有力。城乡主线积极采用新能源车辆,提升客运出行的服务水平;实现区域内客运车辆统一服务标准、车型配置、外观标志和车内配套设施;保障合理的发车频率;停靠途经建制村,在沿途停靠站点设置站牌并公布班次信息。
(五)运营管理更规范。推进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细化考核细则和奖惩措施,健全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及诚信记录,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教育,健全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制度。
(六)运营监管更智能。建立城乡客运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实现智能化营运调度管理与安全运营监管;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通过互联网对外发布客运动态信息。
四、实施步骤
为稳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先整合、再优化”的实施策略。
(一)调研摸底(2021年9月—2021年10月)
县交通局开展全县客运市场调研,对全县农村客运班线运营情况、全县群众出行需求、镇(村)道路状况等相关情况调查摸底,为线路规划、站场设置、设施完善、运力配置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2021年11月—2022年3月)
1.确定经营主体和运营补贴标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经营主体;研究决定运营补贴标准。
2.细化各项方案。制定和完善新能源客车采购、旧营运车辆回购、站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线路规划、票价制定、道路通行条件修缮等子方案,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目标和职责。
3.回购旧车。由县政府发布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回购公告,与业主签订回购合同,收回现经营的农村客运班车和线路经营权。
4.采购新车。依照相关程序完成新能源客车采购、购买保险、上户等手续。
5.完善道路及站场。建设和修缮全县56个首末站和215个村级招呼站,完成拟开通城乡班线所经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6.组织培训。对经营主体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7.启动试运营。按优化后的线路、调整优惠后的票价,启动全县城乡客运班线的试运营。
(三)巩固提升(2022年4月—2022年5月)
1.配套设施提升。按照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标准,对城乡主线首末站场建设、规划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所经道路通行条件进行改善,确保班车通行安全。
2.运营服务提升。开通智能付费、运营实时查看APP,进一步优化运营线路,调整班次和发车间隔时间,新增镇村班线,确保客运班线全覆盖,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乘车出行。
(四)总结验收(2022年6月—2022年7月)
1.总结经验。全面整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相关资料,总结经验,形成影像资料和文字资料。
2.完成验收。组织相关部门自查自检,全面梳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整理,完善验收资料,确保顺利通过省交通运输厅验收。
五、组织机构
成立茶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金融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局、县交通事务中心、县电视台、国网茶陵供电公司、相关乡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发动、社会稳定、安全保障、收购协调、资金保障、统筹规划等6个工作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宣传发动组:负责切实抓好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及措施,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牵头单位:县电视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社会稳定组:负责及时处理各种应急事件和治安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交通顺畅;负责做好相关政策法律咨询解释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汇报工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信访局、经营主体)
3.安全保障组:负责农村客运线路的勘验,出具勘验报告,提出安保设施的建议,设立安全标识。(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事务中心、县交警大队、各乡镇、经营主体)
4.收购协调组:负责具体的收购协商工作。(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经营主体)
5.资金保障组: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各项补贴资金的测算、筹集和发放;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交通局、经营主体)
6.统筹规划组:负责城乡客运一体化线路规划、站场建设规划;所经道路通行条件改善;首末端站场建设改造。(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事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经营主体)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位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大力支持,明确专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工作,讲求实效。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涉及各方利益调整,涉及征地拆迁等各方面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守法纪,加强督促。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准则,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整个过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调度督促,提升效率,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