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茶陵县普通高校招生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统考期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0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221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普通高校招生暨高中学业

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统考期间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我县全国普通高考设茶陵一中、茶陵二中、株洲世纪星高中三个考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分设茶陵一中、茶陵二中、株洲世纪星高中三个考点。为了营造良好考试环境,确保我县普通高考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茶陵县普通高校招生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统考期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1

茶陵县普通高校招生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合格性考试统考期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责任单位

责任人

主要职责

教育局

李  峭

负责牵头制定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汇总、研判有关信息,组织实施教育考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快速处理危害考试安全事件。

纪委监委

陈祖良   

督促有关职责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保证政令畅通;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宣传部

刘  彦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和网站加强对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处置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

保密局

肖丽军

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对试卷的运输、发放、回收等环节全程监督。

公安局

尹伟元

负责考点及周边治安等安全工作,处置互联网有害信息,依法查处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教育部门做好考试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

财政局

陈章勇

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教育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52号)文件精神,建立标准化考点运行和维护的专项经费,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各项经费,为考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交警大队

颜勇军

负责制定考点考试期间的交通疏导方案,确保考生、考务人员的交通顺畅(洣水街、交通街、紫微路、州衙路、洣江桥、云阳街、东阳街,保证道路畅通)及安全;对考点周边交通状况复杂和影响考生考试的路段,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保证考试专用车辆的畅通无阻;禁止考点周围500米路段内车辆鸣叫喇叭;沿途各岗亭对试卷运送车辆、送考车辆及载有考生的车辆,优先放行,确保考生准时赴考。

供电公司

周  颖

负责考试期间考点的电力供应,制定供电保障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考前对线路进行检查,保证考试期间各考点及招生考试机构24小时正常供电。

卫健局

唐  智

负责考点卫生防疫和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考试期间,指导考点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备应急医务人员和医用应急车辆,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突发疾病及时救治。

疾控中心

刘仁峰

指导考点做好疫情防控、特殊考室和备用考室布置等工作。

市监局

刘苏夏

负责对考点的食堂及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考点安全、科学、合理地安排考生膳食;对考点周边的饮食摊点、商店等进行排查、整治,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配合有关部门对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依法惩处。

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刘永新

负责考点周边环境整治,考前排查并在考试期间控制好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噪音源和废气、废水等污染源,确保考试环境安静、安全。

住建局

贺新强

对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对因施工产生噪音可能影响考试的建筑工地,实行有效管制,确保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 

应急局

陈建新

负责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考点及周边消防安全的检查等工作。

科工局

肖小文

负责对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对不明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城管局

刘  强

负责考点周边环境整治,清理进出考点各通道的乱停、乱摆、乱放摊点,确保考点周边通畅有序。

交通局

苏  钲

负责考试期间考生赴考的车辆调度,并做好运输工具安全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正点。

文旅广体局

段华文

负责整顿考点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确保文化娱乐场所不干扰考试、不影响考试。

云阳街道办事处

洣江街道办事处

下东街道办事处

刘祥云

郭勇毅

陈  凯

排查考试期间各考点附近住户因办喜事而产生的噪音源,向居民做好优化考试环境的宣传解释工作。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普通高校招生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统考期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