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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和 “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章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2〕40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和

“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我县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了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并印发了《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的通知》(茶政办发〔2022〕 32号)文件。为便于开展工作,现正式启用“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 和“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附件:“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和“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9日


附件

 

“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和

“茶陵县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