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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1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办发〔2022〕58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茶陵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年—2035年)》和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株洲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县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助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对于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全面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我县全民科学素质整体大幅提高,为助力“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加快建设“一心四区”和现代化新茶陵,推动茶陵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素质保障和人才智力支撑。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一心四区”和现代化新茶陵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协同推进。坚持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科学素质建设全过程,各级政府强化组织协同,加大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充分调动全县各行各业和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2.科学精神引领,共建创新氛围。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宣传我县优秀科技成果和科技工作者,促进科学文化建设,营造崇尚科学、积极创新的社会氛围。
3.深化供给侧改革,服务全县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推动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等创新提升,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三)目标
到2025年,全县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超过15%。全县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科学素质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科学素质建设新格局初步形成。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内容:
(1)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激发未成年人科学梦想,树立科学志向的同时,面向未成年人做好心理健康科普工作。
(2)推进校内外科学教育融合发展,着力培养未成年人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具体措施: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中小学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将求真务实、理性质疑、开拓创新等科学精神融入课程与教学,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弘扬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和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激励未成年人从小树立投身建设科技强国远大志向。
(2)全面落实科学课程标准,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水平。改善课堂教学,调动青年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在中小学开齐开足科学课程,丰富和更新科学教育课程内容和学习资源,深化教学方式改革,推行探究式、参与式和跨学科融合教学,将科技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推动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把科普资源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精准对接,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学生课后科学教育服务,为青少年提供多样化的“兴趣园地”。广泛组织开展科技节、科技周、全国科普日、公众科学日、科学营、科学阅读、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普及节约资源、环境保护、防灾应急、食品药品安全、心理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大力开发互动性、体验性强的优质产品和科学教育学习资源。
(4)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热爱科学、有科学潜质的中小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大力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为热爱科学的中小学生搭建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
3.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科协、县委宣传部、县科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内容:
(1)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激发农民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
(2)支持农民创新创业,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或定岗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就业创业能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大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3)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的农村科技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科技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2.具体措施:
(1)广泛开展农村科普活动,树立农村新风尚。广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世界气象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科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提升农村科普活力。深入推行特派员制度,开展科技专家服务团活动,建立健全符合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和特点的科技帮扶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科技帮扶实效。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围绕粮食、茶叶、油脂、药材以及生猪、黄牛、土鹅、特色水产等农业种养业,开展农业科普教育。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
(3)加强农村科普服务平台和资源建设,提高农村科技文化服务能力。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设施的科普资源配置,推动“科普中国”、“科普湖南”嵌入基层党群(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全覆盖,提升科普能力。广泛利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先进科学知识和农技服务信息。开展乡村振兴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3.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党校、县气象局、县电视台、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内容:
(1)深化产业工人理想信念、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2)围绕产业工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培育高技能人才。提升进城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的科学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3)建立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长效机制。
2.具体措施:
(1)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宣传教育、“大国工匠年度人物”评选、“最美青工”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开展主题科普活动,提高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科普活动,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普及职业病、传染病防护知识,培养健康积极心态,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着力提升进城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科学素质。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大力开展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充分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
3.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单位。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内容:
(1)培育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引导老年人有作为、有快乐、有进步。
(2)加强面向老年人的科普服务,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参与感。
(3)充分发掘利用老年科技人力资源,鼓励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发挥老年人在科学素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具体措施:
(1)开展积极老龄观培育行动。强化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养成老年人科学膳食习惯,降低慢性病的发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年人生活和宣传教育活动中,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做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2)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促进行动。以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助力共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目的,深入开展和实施公益科教进社区、公共安全科普宣传行动、身心健康咨询等活动和项目,强化对老年人的科普内容推送和服务覆盖。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发挥老科技专家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科学普及等志愿工作。
3.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科协、县科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等单位。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牢固树立科学执政理念。
(2)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科学执政水平和科学治理能力。
2.具体措施:
(1)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创新发展的认知,自觉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共同发展。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同等重要”的重要论述,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规划落实,推动科学素质提升成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突出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前沿科技知识的学习。
(3)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3.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科工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单位。
(一)科学教育和培训工程
1.工作任务:
(1)提高全体教师的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以及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
(2)加强科学教育和培训学习资源建设和服务。
2.具体措施:
(1)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将科学精神纳入师德师风建设,在各级各类教师职前培养和继续教育中加强科学教育意识和科学素质有关内容。
(2)完善科学教师培养和培训体系,重点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在国培计划中加大对物理、化学、生物等理科教师和小学科学课专任教师的培训力度,每年培养一批骨干科学教师。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科学教师培养力度。
(3)开展科学教育示范行动。开展科学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科学教育示范校。开展中小学校长专项培训,提升中小学校长的科学教育理念和意识。
3.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宣传部、县科工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单位。
(二)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工作任务: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转化机制。
(2)提高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科普服务能力。
(3)进一步拓展科技设施科普功能。
2.具体措施:
(1)广泛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计划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转化机制,在科技研发项目、人员岗位聘任、研发设施考核中增加科普任务、增设考核指标。
(2)实施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资源科普转化专项行动。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推动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建设完善科普场所,增加面向社会开放时间。开展科研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服务茶陵经济高质量发展。
(3)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推动在新建国家、省、市、县重大科技(科研)设施和基础工程中,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开放科普场馆、展览等。开展简便易行、具有特色的科普展览和科普活动,增加图书馆、文化馆、活动中心等场所和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科普内容。
3.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广体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工作任务:
(1)加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兴办、多渠道投入的建设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合理布局。
(2)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科普服务能力。
(3)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保障。
2.具体措施: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建立健全分级评价制度。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的优惠政策和法规,引导和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兴办、建设、资助科普基础设施。
(2)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安全、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和农业、水利、林业、气象、地震、消防等行业或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增加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各级各类公园、地震台站、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教育服务功能。
(3)强化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构建内容、资源和人员互通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农村中学科技馆等未成年人科技活动场所。更好发挥“村村通”大喇叭等传统科普阵地作用,将科普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3.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科协、县发改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地震台、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工作任务:
(1)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
(2)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
2.具体措施:
(1)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
(2)建立日常科普与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探索建立应急科普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
(3)开展应急科普主题宣教活动。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 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注重在重大社会事件、突发热点事件上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满足人们对科普宣传与科普知识的需要。
3.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科工局、县科协、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
(五)科普队伍建设工程
1.工作任务:
(1)树立人才第一资源理念,促进形成重视科普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科普人才培养体系,满足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对科普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2.具体措施:
(1)实施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将科普人才发展纳入各类人才发展规划,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后劲持续的科普人才队伍。加强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人才培养培训、使用、交流的大数据库。
(2)加强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面向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等担任科普信息员。
(3)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让科技工作者成为科学家精神的践行者和弘扬者。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的科普能力,调动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
3.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科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设施建设等政策法规,建立完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协调机制,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各部门将科普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各级科协组织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
(二)加大科普投入。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经费管理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开展监测评估。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加强我县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监测,适时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大力宣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县人民政府将定期对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方案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