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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湘赣汽贸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276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湘赣汽贸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直有关单位、云阳街道,茶陵县湘赣汽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科学、高效、稳妥地做好湘赣汽贸城项目推动工作,现成立湘赣汽贸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杨红兵  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一副组长:肖立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军勇  副县长

副 组 长:姜    副县长

李朝阳  副县长、公安局长

刘池生  人大原副主任

刘维石  四级调研员            

     员:    彭勋民  县政法委副书记

刘 彦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纪委常委

陈二文  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吴建辉  县审计局局长

谭吉红  县财政局局长

刘喜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永新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局长

贺新强  县住建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消防大队大队长

陈建华  县信访局局长

肖小文  县司法局局长

刘苏夏  县市监局局长

尹伟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彭梅林  县商粮局副局长

谭建平  云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肖凌俊  洣水集团董事长

刘志强  县农商行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置协调组、市场培育组、政策法规组、信访维稳组5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相关工作。

 

附件:1.湘赣汽贸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2.赣汽贸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4

 


附件1

 

湘赣汽贸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办公室

   任:肖立志

第一副主任:刘池生

副 主 任:刘维石、谭建平、彭梅林

成员单位:政府办、公安局、信访局、商粮局、自然资源局、云阳街道

职责:负责统一调度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负责集中研究应对措施,依法依规制定相关政策。

二、处置协调组

 长:刘军勇

副组长:陈二文、刘喜春、贺新强、吴建辉、陈建华、彭梅林

成员单位:政府办、审计局、自然资源局、商粮局、住建局、财政局、司法局、信访局、洣水发展集团、农商行

职责:负责审定茶陵县人民政府和茶陵县湘赣汽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履约情况并依据双方履约情况提出后续处理方案;督促开发商实现项目人防验收、消防验收、联合验收合格条件,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进行项目验收;依法办理湘赣汽贸城项目一期、二期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市场培育组

 长:姜馨

副组长:刘苏夏、刘强、彭胜、彭梅林

成员单位:商粮局、市监局、城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职责:负责培育茶陵县湘赣汽摩配专业市场。

四、政策法规组

 长:李朝阳

副组长:肖小文

成员单位:司法局、公安局、商粮局

职责:负责政策法规、合同协议的审核把关,理清理顺湘赣汽贸城项目有关合同协议的法律关系,提供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五、信访维稳组

 长:李朝阳

副组长:陈容、彭勋民、刘彦、尹伟元、陈建华、谭建平

成员单位:纪委监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公安局、信访局、云阳街道

职责:负责湘赣汽贸城项目处置期间的舆情监控、信访事件处置及社会维稳等工作,对在处置过程中无理取闹、借机衅事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对影响干扰湘赣汽贸城项目处置工作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2

 

湘赣汽贸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做好我县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现将湘赣汽贸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负责集中研究应对措施,依法依规制定相关政策。

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负有处置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依规依纪处理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

政法委: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过程中信访维稳和依法打击工作。

宣传部:负责舆情监控和及时处理。

县信访局:负责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过程中信访事件处置及社会维稳等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政策法规、合同协议的审核把关,理清理顺湘赣汽贸城项目有关合同协议的法律关系,提供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县审计局:负责审定茶陵县人民政府和茶陵县湘赣汽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履约情况。

县公安局对在湘赣汽贸城项目遗留问题处置过程中无理取闹、借机衅事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湘赣汽贸城项目一期、二期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县住建局:督促开发商实现项目人防验收、消防验收、联合验收合格条件,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进行项目验收。

县市监局:依法对汽摩配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违反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

县城管局:依法查处汽摩配行业占道经营、违规设置店招、户外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税务局:依法查处汽摩配行业偷税、漏税等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县消防大队:依法开展汽摩配行业消防检查,对违反消防规定的依法从严处罚。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依法对汽摩配行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对汽车美容维修排污进行综合治理。

云阳街道:配合化解信访矛盾,参与工作组任务。

洣水集团:依法依规履行合同、有关协议。

县农商行:配合政府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