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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茶陵县云阳山景区客运站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39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云阳山景区客运站及配套

附属设施项目整改方案》的通知

 

相关单位:

现将《茶陵县云阳山景区客运站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9


茶陵县云阳山景区客运站及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结合对云阳山景区客运站违规建设事项核查结果,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长:杨红兵  县委副书记、县长

长:肖立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尹志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军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副组长)

李朝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现场指挥:刘喜春  云阳森林公园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检察院(公益诉讼)、公安局、云阳森林公园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住建局、下东街道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云阳森林公园管理局,刘喜春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茶陵县云阳山景区客运站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整改工作。同时,请纪委监委、检察院明确一名负责同志提前介入。

二、整改措施

1.违法违规活动停止到位。云阳森林管理局在2023324日前督促违法主体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若违法主体未按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由城管局牵头,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和下东街道配合在2023331日前启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

2.行政处罚执行到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在2023319日前分别出具行政处罚判定判决书,并全面做好影像等档案资料

3.生态修复整治到位。林业局在2023428日前,完成复绿工作,落实销号整改。

4.问责追责处理到位。纪委监委、检察院(公益诉讼)、公安局要提前介入,全面调查,严查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个人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的反面典型,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强化部门联动。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精准发力,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狠抓举一反三。对保护区内违规违纪建设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由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及时将整治情况向省市有关厅局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和理解。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云阳山景区客运站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