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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办发〔2023〕9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单位:
现将《茶陵县云阳山景区客运站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9日
茶陵县云阳山景区客运站及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云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结合对云阳山景区客运站违规建设事项核查结果,现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杨红兵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肖立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尹志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军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副组长)
李朝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现场指挥:刘喜春 云阳森林公园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检察院(公益诉讼)、公安局、云阳森林公园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住建局、下东街道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云阳森林公园管理局,刘喜春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茶陵县云阳山景区客运站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整改工作。同时,请纪委监委、检察院明确一名负责同志提前介入。
二、整改措施
1.违法违规活动停止到位。云阳森林管理局在2023年3月24日前督促违法主体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若违法主体未按要求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由城管局牵头,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和下东街道配合在2023年3月31日前启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
2.行政处罚执行到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和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在2023年3月19日前分别出具行政处罚判定判决书,并全面做好影像等档案资料。
3.生态修复整治到位。林业局在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复绿工作,落实销号整改。
4.问责追责处理到位。纪委监委、检察院(公益诉讼)、公安局要提前介入,全面调查,严查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个人和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的反面典型,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护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强化部门联动。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精准发力,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狠抓举一反三。对保护区内违规违纪建设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4.由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及时将整治情况向省市有关厅局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