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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茶陵经济开发区第二批赋权工作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321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茶陵经济开发区第二批赋权工作

  

 

茶陵经开区、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推动五好园区建设,根据《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湘政办发〔202049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落实茶陵经济开发区赋权工作的通知》(茶政办发〔202186号)文件前期下放园区放权赋权事项,进一步扩充茶陵经开区可办事项范围,提升经开区服务企业群众办事能力,现就做好茶陵经开区第二批赋权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园区赋权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助推五好园区建设,实现园区一件事一次办,打造全链条园区放权赋能,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方法。各县直相关单位须认真梳理核对相关赋权事项,根据茶陵县实际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确保赋权事项的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服务环节赋权到位;茶陵经开区需配强专业的审批服务队伍,提高企业群众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根据《关于落实茶陵经济开发区赋权工作的通知》(茶政办发〔202186号)文件和此次经开区与各县直部门签订的相关协议,县直单位与经开区参照赋权事项和相关协议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工作,确定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不缺位、不越位、高效审批。

三、完善相关配套

茶陵经开区完善人员配置和所需审批硬件设施,做好相关承接准备;县直单位安排专人对经开区做好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并在放权赋权协议签订后派驻业务人员在经开区开展1个月的坐班制,现场指导经开区业务工作人员开展审批业务操作,确保经开区放权赋权事项能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茶陵经开区第二批赋权事项目录》

2.《茶陵县政务服务事项交接书(模板)》

3.《茶陵县政务服务事项委托行使协议书(模板)》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9  

 

 

 

 

 


附件1

茶陵经开区第二批赋权事项目录

序号

赋权事项名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赋权方式

放权赋权批次

赋权单位

直接赋权

委托行使

服务前移

审批直报

一、土地供应与项目推进类(24项)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000115001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自然资源局

2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000115002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自然资源局

3

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现状转让

431015042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自然资源局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

000116055000

行政许可




2023

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5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

00016413900Y

行政许可




2023

县林业局

6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430168003W00

行政许可




2023

文旅广体局

7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000154004000

行政许可




2023

气象局

8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000154001001

行政许可




2023

气象局

9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000154001002

行政许可




2023

气象局

10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431004129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发改局

11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000117028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林业局

12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000117023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住建局

13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事项的设计审查

430199009W08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14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

430199012W0D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15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报建审批

430199012W0B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16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430199017W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17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人民防空防护事项的审批

430199009W0Y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18

拆除、改造、报废人防工程及通信设施审批

430199023W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19

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的设计审查、开工报告批准、竣工验收备案

430199001W0Y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20

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竣工验收备案

430199012W0A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21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430199009W07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22

人防工程认定

430799009W00

行政确认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23

人防施工图变更设计备案

431099013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24

人防工程档案备案

431099017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发改局

(人防办)

二、市场准入与企业经营类(27项)

25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000131004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26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000131005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27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430131056W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28

化妆品生产许可

000172001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29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

000172003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30

药品批发企业许可

000172004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31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000172005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32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000172009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33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000172028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34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000172030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35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000131012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36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

431031034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市监局

37

广告发布登记

000131006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38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431072056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市监局

39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000109026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公安局

40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000120202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农业农村局

41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000116057000

行政许可




2023

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4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000122011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文旅广体局

43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审批

000122010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文旅广体局

44

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000117054002

行政许可




2023

县住建局

45

抵押权登记

000715001014

行政确认




2023

县自然资源局

46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000130001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税务局

47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000130005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税务局

48

纳税信用复评

000730013000

行政确认




2023

县税务局

49

纳税信用补评

000730014000

行政确认




2023

县税务局

50

纳税信用修复

000730016000

行政确认




2023

县税务局

51

税务事项办理服务

432030073W00

公共服务




2023

县税务局

三、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类(19项)

52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000104003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发改局

53

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事项

000704001000

行政确认




2023

县发改局

54

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备案

431021015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商务局

55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00011400700Y

行政许可




2023

县人社局

56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00011400600Y

行政许可




2023

县人社局

57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002014008003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58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002014008010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59

创业补贴申领

002014105001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0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002014105002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1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002014106005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2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002014201001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3

生活费补贴申领

002014201002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4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00201420200Y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5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002014205001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6

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

002014205002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7

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002014205003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8

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

002014207005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69

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432014202W00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70

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432014203W00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四、园区管理与服务类(30项)

7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000131011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市监局

72

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

431031012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市监局

7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000123020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卫健局

74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000125049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消防大队

75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000117014000

行政许可




2023

县城管局

76

城市道路照明拆迁审批

431017194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城管局

77

房屋安全鉴定备案

431017368W00

其他行政权力




2023

县住建局

78

白蚁防治

432017406W00(主项: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及灭治、防治)

公共服务




2023

县住建局

79

对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检查

430617009W00

行政检查




2023

县住建局

80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002014005001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81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002014005002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82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002014002001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83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002014002002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84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002014002003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85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002014002004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86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002014002005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87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002014001001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88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002014001003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89

参保单位注销

002014001004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90

职工参保登记

002014001005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9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002014001006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92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002014003001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93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002014003002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94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002014003003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95

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002014003004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96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002014003005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97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审查备案

002014301002(主项:集体合同审查)

公共服务




2023

县人社局

98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000709001000

行政确认




2023

县公安局

99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432036007W01

公共服务




2023

县医保局

100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

000730001000

行政确认




2023

县税务局


附件2

茶陵县       局政务服务事项交接书

(模版)

  

交付行政机关:茶陵县          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接收行政机关: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有关规定,现就贯彻执行《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湘政办发〔202049号)、《株洲市2021年市本级园区赋权事项目录》,双方签订政务服务事项交接书。

一、交接事项

赋予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实施以下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

1.(权限名称及具体事项)

2.

3.

上述直接赋权事项乙方可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办理,对外发生法律效力。

二、赋权期限

长期。

三、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义务就直接赋权事项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当在法律、法规授权及本交接书赋权范围内以自身名义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二)乙方行使直接赋权行政职能只能依法由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实施;涉及行政执法职能的,只能依法由本单位在编在岗且取得有效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实施。

(三)乙方应当自行完成直接赋权事项,不得将直接赋权事项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四)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凡因本次直接赋权实施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问责、信访事件及其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具体负责和承办。

(五)明确各具体行政直接赋权事项的相关监管责任,乙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参照模版说明,按照工作实际,双方商定明确

1.

2.

3.

五、本授权交接书自双方签字,并依法公开之日起生效。

六、本授权交接书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报茶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茶陵县司法局各一份备案。

 

授权行政机关:(盖章)       授权接收行政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3

 

茶陵县     局政务服务事项

委托行使协议书(模版)

 

 

委托行政机关:茶陵县       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行政机关: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有关规定,现就贯彻执行《株洲市2021年市本级园区赋权事项目录》,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事项

委托湖南茶陵经济开发区实施以下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

1.(权限名称及具体事项)

2.

3.

上述委托事项对外使用甲方行政审批专用章(或行政公章,根据委托的事项双方协商议定)。

二、委托期限

暂定3年,委托期满,再行续期。

三、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和义务就委托事项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提出意见、建议,并做好对乙方的传帮带工作。

(二)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其委托事项出具的文书,加盖甲方行政审批专用章(或行政公章,根据委托的事项协商议定,如果是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文书,在半个工作日之内,如果是上报国、省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文书,在一个工作日之内)。

(三)甲方为乙方盖章的行政事项有义务建立台账,对乙方受托行政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审查的权利,并对不符法定程序的事项,有义务当日口头告知,在二个工作日之内书面告知不予盖章的理由及纠正的方法。

(四)按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决定,甲方不得将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行政审批权限事项委托乙方。

(五)甲方有权取消委托,取消委托以书面通知并依法公开为准。

(六)甲方就乙方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所产生的后果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七)明确各具体行政委托事项的相关监管责任,甲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参照模版说明,按照工作实际,双方商定明确

1.

2.

3.

四、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委托事项范围内,以甲方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在本委托协议书有效期内,如法律、法规就本委托协议书委托事项全部或者部分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对乙方进行了授权的,甲方对乙方关于法律、法规授权事项的委托自行终止,乙方应当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以自身名义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二)乙方行使行政职权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不得行使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行政审批权限,超越权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行使受委托行政职能只能依法由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实施;涉及行政执法职能的,只能依法由本单位在编在岗且取得有效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实施。

(四)乙方应当自行完成受托事项,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五)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定期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情况书面向甲方报告。

(六)凡因本次委托实施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问责、信访事件及其法律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负责和承办。

(七)明确各具体行政委托事项的相关监管责任,乙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参照模版说明,按照工作实际,双方商定明确

1.

2.

3.

五、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并依法公开之日起生效。

六、本委托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报茶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茶陵县司法局各一份备案。

 

委托行政机关:(盖章)        受委托行政机关:(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