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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办发〔2023〕65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税费精诚共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茶陵县税费精诚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茶陵县税费精诚共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税费精诚共治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64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快“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助力茶陵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思想共识、力量共聚、政策共研、机制共商、平台共搭、标准共通、信息共享、财源共建、风险共管、责任共担”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共治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创新改革举措、强化大数据应用等措施,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协助、信息协力”的税费精诚共治新格局,为推进“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和茶陵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议事协调机制下,设立县税费精诚共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县税费精诚共治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
组 长:胡松田 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李 佳 县政府督查专员兼督查室主任
谭吉红 县财政局局长
彭 胜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沈运智 县发改局副局长
尹 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志凌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谭小强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树林 县市监局副局长
肖建林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1.组成人员
组 长:谭习兵 县税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乐 县财政局乡村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财政局谭刘圣、税务局刘翔
2.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抓好全县税费精诚共治各项工作;
(2)研究决定税费精诚共治工作的重大事项,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税费精诚共治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3)统筹推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体系建设,构建优质便捷高效的税费征收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税费精诚共治工作机制;
(4)督导考核税费精诚共治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全县税费精诚共治工作;
(5)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工作任务分工
专项工作组与县财源办合署办公,由县税务局负责专项工作组日常事务。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保障、信息协力、业务协作三个职能组,由相关成员单位派驻人员支持或集中办公。
(1)综合保障组
组 长:谭习兵 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 乐 县财政局乡村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胡祎卉 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
彭勋浩 县财政局税政法规股股长
罗 超 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贺建设 县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股股长
成员:县财政局谭刘圣、县税务局陈心怡、县自然资源局刘勇、县发改局罗外德。
主要任务:筹备精诚共治联席会议,审核汇总提请专项工作组讨论的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预备性协商讨论;制定税费精诚共治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专项工作组,推动税费共治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开展税费精诚共治工作调研,总结、推广、宣传税费精诚共治工作经验;承担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信息协力组
组 长:肖建林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副组长:谭荣林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
李 鹏 县住建局住房管理股股长
刘张平 县行政审批局数据资源服务股股长
刘 翔 县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股长
成 员:县税务局段力维、县住建局张康平、县公安局尹晶。
主要任务:根据《湖南省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目录清单》明确数据传送标准和方式;组织推进相关单位税费信息共享共用,提供数据交换和加工服务;负责统筹协调税费信息共享共用的相关技术和业务保障;完善共享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承担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业务协作组
组 长:谭习兵 县税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 翔 县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股长
贺建设 县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股股长
彭勋浩 县财政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刘志坚 县市监局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成员:县税务局龙林刚、县税务局段力维、县财政局谭刘圣、县市监局刘志坚。
主要任务: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税费相关业务沟通和协作,推动共治单位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协同管理、监督、执法和服务,承担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清单。制定印发《茶陵县税费精诚共治会商工作制度》《茶陵县税费精诚共治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茶陵县税费精诚共治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茶陵县税费精诚共治责任追究工作制度》,明确全县税费精诚共治会商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按时、分线开展税费精诚共治工作会商。由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充分听取各共治单位意见,逐条分解《办法》要求,制定印发《茶陵县税费精诚共治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对标对表完善,协力推进落实。各共治单位在专项工作组协调部署下,依据《清单》出台相关细则、落实相关机制。在全县范围内深化涉税信息共享,持续加强税警协作,进一步扩展银税合作,严格涉税中介监管,创新开展税法宣传,完善税收司法保障,推进国际税收合作,优化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服务体系,强化税收工作监督。
(三)严格考评考核,提升巩固成果。根据《办法》要求,将税费精诚共治纳入财源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各共治单位主动作为、通过协税护税举措增加的地方实得税费收入,由工作专班研究确定比例作为工作奖励。
(一)工作人员。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县财源办审核备案。
(二)工作形式。工作专班实行工作会议制度,通过工作专班会议、专项工作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推进和协调解决税费精诚共治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和问题。工作专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工作专班全体成员。专项工作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通报税费精诚共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工作组或下设各小组可召开全体或部分共治单位、共治关联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及专家参加。
(三)工作职责。各共治单位及共治关联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专项工作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研究制定推动税费精诚共治的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县里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任务。
(四)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单位要建立税费精诚共治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级税费精诚共治工作。
(五)工作成果。各单位将信息报送至税费精诚共治平台后,由税务部门进行分析。确认审定企业税收风险后进行对纳税人的税费追缴以及纳税行为的规范,最终将成果在税费精诚共治会议上展示。
附件:税费精诚共治成员单位信息报送表
序号 | 报送单位 | 报送内容 | 报送周期 |
1 | 县医保局 | 核定后的困难群体资助人员名单;大病保险申请人的年度医药费清单,包含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私营医院、诊所、药店医保卡每月的刷卡金额 | 按季 |
2 | 县教育局 | 职业中专、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新入学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教育层次;校车信息 | 每学期一次 |
3 | 县民政局 | 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名单;福利彩票中奖人员名字、身份证号、中奖金额信息 | 按季 |
4 | 县乡村振兴局 | 核定稳定脱贫人员名单(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名单 | 按季 |
5 | 县残疾人联合会 | 重度残疾人名单(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结果 | 按季 |
6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核实困难退役军人名单(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 按季 |
7 | 县移民事务中心 | 核实库区移民名单(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 按季 |
8 | 县卫健局 | 计生并发症及特扶对象名单(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 按季 |
9 | 县人社局 | 核定后的困难群体资助人员名单;新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名称、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按季报送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名单 | 按季 |
10 | 县自然资源局 | 招拍挂成交确认的地块信息:地块名称、购买人、地块地址,面积、成交金额;新发放和变更的不动产产权证清册,包含证书号码、面积、所处地段,产权人身份信息;新发放的规划许可证清册(不含个人);按季报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出让以及《不动产登记证书》发放信息清册,包括用于商业开发的宗地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和土地价格等信息;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全县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的税收征收工作;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信息、采矿权登记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房地产权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成交确认建筑物名称、地点、金额 | 按季 |
11 | 县城管局 | 应缴垃圾处理费单位名单(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 按月 |
12 | 县发改局 | 负责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税收的源头管控,按季报送工程项目立项等信息,协助配合税务部门搞好全县招投标项目税收的征收工作 | 按季 |
13 | 县林业局 | 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信息;按季报送发售木材砍伐指标情况、木材出口信息、山林承包信息;批准的占用林地或临时占用林地信息 | 按月 |
14 | 县生态环境局 | 排污权出让收入收费信息;按季报送纳税人排污监测数据;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建设项目审批信息、重点污染源信息、排污许可证基本信息;违法行为检测数据 | 按季 |
15 | 县水利局 |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信息 | 按月 |
16 | 县交警队 | 各驾校考试报考人数、考试通过人数;机动车登记注册清册 | 按季 |
17 | 县住建局 | 按季提供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办理房产证信息清册表,已搭建车位车库的楼盘项目明细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台账信息、商品房网签销售面积 | 按季 |
18 | 县公安局 | 按季提供宾馆入住人数信息 | 按季 |
19 | 县财政局 | 按季报送项目评审的预算情况;财政涉农补贴(奖励)信息及时间、累计拨款金额、拨款单位等 | 按季 |
20 | 县科工局 | 按季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信息,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烟花爆竹及能源等行业管理信息;获得财政补助资金的科技型企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 按季 |
21 | 县交通局 | 按季报送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 | 按季 |
22 | 县农业农村局 | 按季报送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信息 | 按季 |
23 | 县商务局 | 按季报送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经济合作等信息;私营加油站、大型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收入信息 | 按季 |
24 | 县市监局 | 协助税务机关搞好个人股权转让税收的征管,严格按照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 按月 |
25 | 国网茶陵供电公司 | 按季报送工业园区企业用电量信息,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对检查对象能源耗费情况调查等事项 | 按季 |
26 | 县烟草专卖局 | 按季报送烟草种植、收购信息以及烟叶税征收情况 | 按季 |
27 | 县砂管办 | 按季报送砂石企业销售量、平均单价等信息 | 按季 |
28 | 县文旅广体局 | 娱乐场所证照信息 | 按季 |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税费精诚共治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