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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四上”企业新增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0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417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四上企业新增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四上企业新增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2


关于加强“四上”企业新增入库工作的

实施意见

 

进一步四上企业新增入库工作,增强我县经济发展后劲,优化经济结构,助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县完成新增60四上企业目标任务其中:新投产(新开业)、“小升规”企业各30各行业部门牵头本行业“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各单位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1

二、培育措施

推进小微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县科工局牵头,将经开区、龙下工业园等工业集中区以及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今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招商引资企业及已经投产投资超2000万元项目列为重点培育对象。

推动批零住餐企业、个体户上限入库。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监局积极发挥并强化部门协作,将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50万元,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15万元,住宿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2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10万元的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

鼓励服务业上规模。县发改局牵头,在全面摸底排查我县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将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或所属行业规下服务业提质和升级,对临规的服务业企业精准培育。

助推建筑业和建筑服务业入规入统。县住建局落实建筑业企业双招双引激励政策,积极招引县外优质建筑业企业。鼓励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央企或国有大型建筑企业与县建筑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在资质申请方面予以支持。全力支持本县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组织具有良好发展基础的建筑业企业加快工程业绩积累和专业人员培育。支持本县建筑企业与省内外优质企业联合,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其工程业绩在联合体各方资质升级和投标时予以认可。

三、工作要求

四上企业新增入库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发挥好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推进“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三高牵头抓总做好全县“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及时调度、监测“四上”企业行业牵头单位发挥牵头作用,推动“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县统计局牵头做好拟新增四上企业的基础资料收集,建立全县企业培育名录库,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负责入库资料的审核确认和申报工作,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做好新增四上企业工作,及时通报新增四上企业工作进展情况,综合考量新增企业数量以及质量,完善绩效考评方案中新增“四上”企业考评内容

县直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开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安排具体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新增四上企业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每家拟新增四上企业有专人跟踪服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四上企业的培育工作任务。

 

附件:1.2024年茶陵县“四上”企业培育任务分解表(行业)

2.2024年茶陵县新增“四上”企业目标任务清单表

 

 

 

 

 




附件1

2024年茶陵县四上企业培育任务分解表(行业)

单位:家        


注:行业部门牵头本行业“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现本行业任务目标。


附件2

2024年茶陵县新增四上企业目标任务清单表

单位:家

    


文件链接:解读《关于加强“四上”企业新增入库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