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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2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办发〔2024〕49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科技专家服务团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现将《茶陵县科技专家服务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落实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实现全省123个县市区科技专家服务团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引导我县科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增强科技专家服务团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提升科技专家服务团的影响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服务团实行团长负责制,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科技副县长任团长,县科工局局长任执行副团长,县委组织部分管人才工作的副部长、县科工局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局长任副团长。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科技专家服务团的总调度。
(二)对服务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协调与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
(三)定期研究团务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出台扶持政策,听取工作汇报,明确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
服务团办公地点设县科工局,具体负责服务团日常工作。定期向县委人才办、株洲市科学技术局报送科技专家服务团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驻点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科技服务工作,提出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或驻点单位的科技需求,加强与专家服务团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实际技术问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驻点单位要为驻点科技专家搞好后勤服务。
服务团成员由省市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县有关部门人员自愿报名并审核确定。确保在每年7月底前组建一支不少于80人的科技专家服务团,任期一年。
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和服务团成员技术特长,服务团共分9个组:综合服务组、农产品加工服务组、工业生产服务组、林业技术服务组、水稻技术服务组、果蔬技术服务组、养殖技术服务组、烤烟技术服务组和乡村振兴服务组,每个组设组长1名,负责全组的日常工作。
二、综合考评
服务团成员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6月份、12月份进行考评,采取实地考评、单位考评结合的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科工局等负责组织考评。先由派出单位提出初步考评意见,报县科工局审核,再由县科工局汇总报县委人才办审定后通报,评优评先比例控制在10%以内(年度为驻点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和工作经验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的优先)。年度考评结果报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备案,同时抄送各派出单位。考评结果作为下一任期是否继续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经费保障
工作经费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拨款,作为科技专家服务团专项使用。服务团团长和成员服务期间,其原政治待遇、职务、工资福利不变。服务团中原属省、市科技特派员及“三区”科技人才的成员工作补助,由省、市财政统筹。服务团中县派服务团成员每月发放工作补贴400元,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20万元至县科工局统一管理发放。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科技专家服务团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