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的通知>》(湘建执函〔2021〕10号)精神,为有效净化小区环境,营造更好的宜居环境,结合当前我县拆违控违工作实际,特制了《我县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5个部分。
第一部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成立茶陵县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全县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县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城管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建管办负责人任组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和监督考核。
第二部分,整治任务。明确清理“空中莱园”和“养殖农场”, 清除违规搭建的杂物间,整治违法建设,畅通消防通道等方面为集中整治主要任务,并强调任务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制定辖区内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职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县县整治办。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明确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3月底前),自行整改阶段(2021年4月底前),督导整改阶段(2021年5月上旬至6月中旬),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6月下旬)四个阶段进行,对每个阶段具体任务提出了要求,完成全部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预计需要4个月的时间。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明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惠民利民政策的实际行动,推动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行动落地见效。县整治办要利用县级主流媒体发布小区楼顶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公告,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集中整治。
文件链接: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茶陵县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 占用”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