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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茶陵县开展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3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持续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经营行为,推动成品油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形成安全生产氛围,3月30日,茶陵县出台了《茶陵县开展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明确了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非法计量和偷税漏税等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建立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集中整治+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总体要求。方案明确了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商粮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定期调度,重点督查。并成立专门机构,同步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管、信息共享、行政刑事联动、常态化调度等长效机制。

三、具体时间。方案从2021330日开始至202178日结束。

四、组织机构。方案明确茶陵县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和工作职责。工作组组长由副县长陈银河担任,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日常工作。同时,设立非法经营整治组和税务稽查组。

五、责任分工。方案对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含交警大队)、应急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进了明确

六、整治重点。方案明确了整治黑加油站(点),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或证照过期仍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整治流动加油车,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移动橇装加油装置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非法经营的低标、非标和走私油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油品违法行为,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以检验结果、检测报告为依据。依法查处非法勾兑成品油、以次充好经营行为。整治加油站(点)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和破坏加油机准确度计量违法行为;整治油品进货渠道,包括通过第三方平台采购,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把油品以无票价格进行销售的、采购地炼厂未税油品等行为;整治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包括不开发票、少开发票、串票、虚开发票等行为。重点整治炼油企业和加油站点无票销售行为,加强对成品油领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成品油经营主体的日常管理,整治加油站点的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的行为,作为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整治重点。

七、保障措施。方案明确了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定期工作调度会商与通报机制,建立专项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做好开展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

 文件链接: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茶陵县开展2021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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