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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茶陵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茶陵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一是地质灾害种类预测,主要是滑坡、泥石流、崩塌三大类,其次是地面沉降、老窿突水。二是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3-9月份为我县地质灾害高发期。三是地质灾害影响因素预测,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四是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茶陵县2021年度登记在册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44个。有一部分隐患点已进行了工程治理已转入效果检验期但未达到核销处理的条件;部分隐患点灾情出现了发展变化,当年无新增隐患点。确定2022年度继续对2021年度登记在册的隐患点进行监测。

第二部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一是进一步健全地灾监测网络信息系统,确定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公布电话号码。二是认真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视、灾情速报、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和地质灾害督导等制度。

第三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一是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切实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文件精神,坚决扛起地质灾害防治重大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二是明确村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职责。三是发生地质灾害后,需要移民搬迁的,或者尚未发生地质灾害,但隐患十分突出,急需搬迁的,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治理方案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四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五是加强矿山安全管理,特别是露天采场、尾砂坝、矿山采空区、超深越界、废碴堆积场的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六是新设矿山企业和新增建设工程,必须事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未经评估或评估后不宜开设矿山和工程建设的,不得批准开办矿山和批地用于建设工程。七是加强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云阳山省级地质公园已开园,要充分利用各方力量,进一步抓好省级地质公园建设工作,使其具有科考价值、旅游价值,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八是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九是加大《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

 

文件链接: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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