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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茶陵县2022年地方临储超标粮食收购和处置方案》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8-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规定,根据国家、省相关粮食收购政策和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地方临储粮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粮调〔202272号)的文件要求就做好2022年度地方临储超标粮收购工作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茶陵县2022年地方临储超标粮食收购和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原则。一是总体要求认真执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超标粮收购工作规程确保超标粮闭环监管到位。二是组织领导。成立茶陵县临储超标粮收购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粮食安全的副县长姜馨任组长由县政协副主席、商粮局局长吴国旗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商粮局、县发改局、县农发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协调和执行。三是部门职责。县财政局负责超标粮收购、储存、处置的利费及价差亏损的补贴、预算和拨付。农发行茶陵县支行负责收购资金筹措和贷款发放。

第二部分实施细则。一是定点收储。县商粮局指定县洣水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为临储超标粮收储企业,承担县内超标粮的收购、储存和处置出库、配合监管等具体事宜。二是收购数量和标准。根据全县粮食种植面积,参照往年收购数量,拟收购超标粮总量为早籼稻3000吨、中晚稻12000吨,共计15000吨。三是收购时间和价格。参照国家粮食收购预案启动时间:早稻为202281日至2022930日,中晚稻为2022108日至20221230日,由县商粮局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适时启动。按照“优粮优价”原则,镉含量在0.2mg/kg以上的超标粮食收购价格,原则上参照最低收购价价格执行(国家保护价早籼稻为124/百市斤,中晚稻收购价为129/百市斤),杂质、水分等执行国家稻谷质量标准。四是收购资金和补贴标准。超标粮收购资金由农发行茶陵县支行提供收购贷款。超标粮收储费用执行地方储备粮收储政策标准,收购费50/吨、保管费100//年。所有超标粮收购处置利费和价差损失由县财政承担,县财政及时做好资金筹措,按时发放相关补贴。五是收购验收和储存保管。参照县级储备粮收购验收方式,由县商粮局、县财政局和农发行茶陵县支行共同组织对超标粮收购进行验收认定。六是超标粮处置和监管。超标粮处置执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件精神,由县商粮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公开邀标定向竞价销售方式或在湖南省粮食批发市场挂网销售,镉含量在0.2mg/kg以上的粮食仅限用于生产饲料、糖浆、白酒或工业用粮。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一是做好前期准备。指定收储企业必须在启动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动协调农发行茶陵县支行和财政部门做好收购资金的筹措和调配。收储企业必须实行先检后收、分仓储存。二是提供优质服务。收购库点要在现场醒目位置统一张贴《地方临储超标粮质价公告》,设立咨询处,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让农民了解政策和质价标准,卖“明白粮”。收购库点要在现场设立休息站,提供免费供应茶水、防暑药品等,并主动延长收购时间,采取预约、错峰方式有序收购,减少排队等侯时间,让售粮群众交“舒心粮”。三是严格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商粮局要根据超标粮闭合式监管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文件链接: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2022年地方临储超标粮食收购和处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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