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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来源:茶陵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健全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20242月,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现就《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制定《茶陵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的目的,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茶陵县突发重大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有序、快速处置突发重大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起草依据

《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起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茶陵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起草过程

2021年3月,参照《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我局起草了《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草案),法规股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务会议进行了多次审查研提出了修改意见2022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第三方公司按我局审查意见要求进行修改,形成了《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6月,发至安委会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绝大部分单位同意本草案,少部分单位就本单位的职责情况提出了修改意见。为此,我局针对反馈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征求意见,达成了共识,形成了《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经审议修改后于2022年 1114日《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转司法局进行审查,11月15日司法局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后,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12月15日通过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发文。

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是:针对我县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和监测预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明确了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奖惩等内容,并就突发重大事件预案培训与演练进行规定。

突发重大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突发重大事件主要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重大)、Ⅱ级(重大)、III(较大)和Ⅳ级(一般)

突发重大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发重大事件发生后,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文件链接: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茶陵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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