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2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近期,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茶陵县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切实解决基层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难题,为茶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适应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新要求,按照“有生命力、有战斗力”的建设目标,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职能,打造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强乡镇(街道)专职、志愿消防队(简称基层消防队),做到基层消防工作“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机制、有成效”,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质效。
三、重点任务
(一)建强基层消防队伍。要求高标准建成基层消防队,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火灾预防等任务,并纳入119调度体系,高陇镇、枣市镇、腰潞镇、严塘镇、虎踞镇、湖口镇、火田镇按照国家标准建成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秩堂镇、舲舫乡、马江镇、界首镇、桃坑乡按照国家标准建成二级专职消防队。
(二)统筹消防安全职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明确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工作,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消防工作。
(三)强化消防监管执法。各乡镇依授权履行(街道依委托实施)居民自建房的消防行政处罚权;各乡镇(街道)要依委托实施居民自建房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许可。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二)明晰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等现有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消防安全监管、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培训、实施对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行政处罚和消防行政许可等工作。
(三)落实基本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备2名以上取得消防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乡镇消防队队员每年参加消防救援集中培训不少于1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救援工作。鼓励乡镇(街道、办 事处)选派消防管理人员到县级消防救援大队轮训,推行消防救援指战员点对点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机制。
(四)推行网格管理。建立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按照县领导包干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包干村(社区),网格员包干网格区域,逐级压实工作责任。
(五)完善管理制度。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日常消防管理、执勤训练、监督执法、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每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拉动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高效处置。
(六)加强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2个清单,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推行火灾隐患分级管控、分类整治制度,村(社区)督促整改辖区一般火灾隐患,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在3个工作日内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积极指导、督促、协调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以及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民政府、消安委统筹解决。
(七)健全救援体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区域火灾、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状况,编制针对性强的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要素综合演练。
(八)实施常态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落实各方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大力提升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九)加强基础建设。县发改局、住建局要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水源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五改”工程相结合,纳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商会议,研究解决制约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基层消防安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对各乡镇专职消防工作的人员、装备、营房建设经费给予一定补助(专职消防员人员经费参照辅警待遇予以保障,县财政给予支持;装备、营房建设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乡镇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参照村辅警待遇发放;对参加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相关标准发放岗位津贴补贴;因参加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三)狠抓考核问效。县政府每年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得评为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