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29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出台背景
为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是由县住建局起草,征求了财政、自然资源、税务、金融办、教育等部门以及房地产业协会的意见,根据去年优惠政策实施效果和市级措施,作了部分删减、新增和完善。
二、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共17条,主要从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实行购房补贴、加大金融贷款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开发环境、创新土地联动开发、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三、新增或修改内容
1.降低开发企业土地资金使用成本。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 50%,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 6 个月内实行分期缴纳(具体到每个地块以土委会的决定为准)。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比例不低于 50%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不动产权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高于已审定规划总平面方案中计容总面积 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2.规范私人住宅建设、安置房安置方式。县中心城区范围内(茶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划定的办理改建手续,私宅层数原则上 3 层以内,在规划的村民安置点以外区域原则上不办理新建手续。禁止审批发放小产权房证。县中心城区范围征地拆迁安置房原则上实行货币化安置。
3.促进地下车位有效利用。按规定核定权限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管理措施,解决地下车位使用效率偏低的问题。加大车辆违法违停整治力度,公安交警大队、城管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出台车位、车库及公共区域车辆管理办法,县房地产业协会配合落实。定期常态化开展整治,从严规范城区特别是小区周边停车秩序,整顿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道路以及小区沿街亮化均纳入市政管理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