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交通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人名称)的茶陵县交通社区综合服务大楼(红色书屋)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交通社区综合服务大楼(红色书屋)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 HNZY-CL-202100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01 | 茶陵县交通社区综合服务大楼(红色书屋)工程 |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折旧建新,在原地基础上新建三厢四层用于社区红色书屋综合服务使用,其中一二层为便民服务中心,三四层居民(红色书屋、党员之家、老年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项目总占地面积301.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2.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9平方米。资金来源于自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质量保修: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保修。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工程结算经茶陵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事务中心审计后支付审定总金额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以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时间) | 1项 | 1476147.32元 | 1402339.95元 | 2000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五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资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近三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中连续3个月,下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备注: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视同符合相应条款内容,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4)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且建造师资格等级须为一级;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资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且密封加盖单位公章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 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茶陵县炎帝中路光辉村委会五楼)(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和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交通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谭芙妮
电 话:13974133053
地 址:茶陵县交通街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玉玲
电 话:0731-22020222
地 址:茶陵县炎帝中路光辉村委会五楼